证券代码:603629证券简称:利通电子公告编号:2025-08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工业集中区徐丰路8号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一楼董事会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45656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7.529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此次会议,本议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主持人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长邵树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吴振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
3、董事会秘书施佶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许立群列席了本次会议,高管李
强、史旭平、钱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2316238 98.1942 2241600 1.7995 7800 0.0063
1.02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2349538 98.2209 2210000 1.7741 6100 0.0050
1.03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2349538 98.2209 2187200 1.7558 28900 0.0233
2.00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 (%)A股 122355238 98.2255 2203100 1.7686 7300 0.0059
2.02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2347238 98.2190 2211100 1.7750 7300 0.0060
2.03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2370038 98.2373 2188300 1.7567 7300 0.0060
2.04议案名称:《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2356938 98.2268 2201400 1.7672 7300 0.0060
2.05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2356638 98.2266 2201700 1.7675 7300 0.0059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2355538 98.2257 2202800 1.7683 7300 0.0060
2.07议案名称:《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2378338 98.2440 2180000 1.7500 7300 0.0060
2.08议案名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2379738 98.2451 2178600 1.7489 7300 0.0060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4408438 99.8738 149900 0.1203 7300 0.0059(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1.01《公司章程》444670866.4073224160033.476178000.1166
1.02《股东会议事规则》448000866.9046221000033.004261000.0912
1.03《董事会议事规则》448000866.9046218720032.6637289000.4317
2.0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448570866.9897220310032.901273000.1091
2.0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447770866.8703221110033.020673000.1091
2.0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450050867.2108218830032.680173000.10912.04《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448740867.0151220140032.875873000.1091金占用管理办法》
2.05《关联交易管理办法》448710867.0106220170032.880273000.1092
2.0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448600866.9942220280032.896773000.1091
2.07《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450880867.3347218000032.556273000.1091
2.0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451020867.3556217860032.535373000.10913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653890897.65231499002.238673000.1091事务所》的议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
2、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3;
3、本次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怡星、郑钰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