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9证券简称:利通电子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工业集中区徐丰路8号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一楼董事会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47111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7.978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此次会议本议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主持人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邵树伟、杨冰、邵秋萍,独立董事路小军、戴文东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吴振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
3、董事会秘书施佶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许立群列席了本次会议,高管李
强、钱旭列席了会议,高管史旭平以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4570366 99.8871 128088 0.1027 12700 0.0102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4572966 99.8891 125188 0.1003 13000 0.0106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4569466 99.8863 128088 0.1027 13600 0.0110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4573366 99.8895 124588 0.0999 13200 0.0106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4573966 99.8899 123188 0.0987 14000 0.0114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4560806 99.8794 137048 0.1098 13300 0.0108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 (%)A股 124565466 99.8831 129188 0.1035 16500 0.013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4559706 99.8785 132448 0.1062 19000 0.0153
9、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4554006 99.8739 139248 0.1116 17900 0.0145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4564106 99.8820 133348 0.1069 13700 0.0111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4563666 99.8817 135188 0.1084 12300 0.0099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6关于《公司2024年度696927697.88821370481.9249133000.1869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关于《2025年度向银697393697.95371291881.8145165000.2318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8关于《公司董事、监696817697.87281324481.8603190000.2669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9关于《2025年度为子696247697.79271392481.9558179000.2515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697257697.93461333481.8729137000.1925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697213697.92841351881.8988123000.1728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9、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
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6-11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薛越、郑钰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