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9证券简称:利通电子公告编号:2026-038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申请统一注册
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述审议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含)
5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和总额度不超过(含)5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网站的《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5年12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
会同意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具体内容如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225号),通知书称:决定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公司本次注册基础品种为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026年3月27日,公司已完成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
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发行额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3年,单位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票面利率为2.50%,起息日为2026年3月27日。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二、本次审议情况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已发行额度)人民币的中期票据,注册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额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三、发行方案(一)发行规模:中期票据申请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含已发行额度);债务融资工具(PDFI)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
(二)发行期限: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统一注册
债务融资工具(PDFI)可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
据四种产品,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在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期限为准。
(三)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四)发行利率: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五)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六)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投资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四、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有关的全部事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求,制定中期票据等各类品种的具体发行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募集
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决定是否设置增信措施等与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
2、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统一注册债务融
资工具(PDFI)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3、如主管机关对发行中期票据、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意见或
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决定的事项外,对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中期票据、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注册发行工作;
4、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注册发行及上
市流通相关的事宜;
5、决定聘请参与本次中期票据、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发行相关
的必要的中介机构;
6、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五、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及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已经2026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债务融资工具(PDFI)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六、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债务融资工具(PDFI)有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DFI)注册发行事宜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DFI)注册发行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