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9证券简称:利通电子公告编号:2025-086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含)
5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和总额度不超过(含)5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网站的《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具体内容如下: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225号),通知书称:决定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公司本次注册基础品种为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