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5月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二、2025年年度股东会有关事项
三、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议案九: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议案十四: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议案
议案十五: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六:关于《修改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十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关于变更自愿性承诺部分事项》的议案
议案十八: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8.01邵树伟
18.02道峰
18.03邵秋萍
18.04丁阿静
议案十九: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01路小军
19.02熊焰韧
19.03蒋海军
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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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与会股东应自觉遵守股东会纪律,维护会场秩序。
二、股东会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设立接待处,具体负责股东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当天下午13:30前到达会场签
到确认参会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出示或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加盖
法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
等文件;没有在规定的股东登记日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场会议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恕不能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四、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五、本次会议表决方式除现场投票外,还提供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方式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日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2026年5月28日,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为当日的
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当日的9:15-15:00。
六、股东在股东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每位股东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次,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回答股东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
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会议题无关、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股东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作答。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
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每张表决票务必在表决人(股东或代理人)处签名,未签名的表决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作为废票处理。
八、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九、表决投票统计,由两名股东代表、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于会议现场宣布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5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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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有关事项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14:00。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
(一)网络投票日为股东会召开日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段为当日交易时间:
9:15-9:25,9:30-11:30,13:00-15:00;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工业集中区徐丰路8号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一楼董事会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树伟先生。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七、与会人员
(一)截止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交易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议程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到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会出席情况,宣布股东会开始,会议登记终止;
(三)宣读股东会议案及内容;
(四)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6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五)确定计票人、监票人;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会议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现场投票结束后,休会,将现场投票统计结果上传至网络投票平台。
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复会,监票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记录、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7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公司股东大力支持下,董事会与管理团队、广大员工同心协力,克服了诸多困难,这里将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2025年度公司的基本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使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全年营业收入330739.98万元,同比增长47.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9258.91万元,同比增加1088.59%。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3594.24万元,同比增加3906.41%。经营性净现金流93761.17万元,同比增长1152.75%。其中,算力业务收入(含租赁收入)共计119958.53万元,同比增加163.53%。液晶电视金属结构件产品销售186892.82万元,同比增加22.37%。电子元器件产品销售13694.49万元,同比减少11.42%。
二、2025年董事会工作的回顾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8次均为现场结合通讯会议,
2次为通讯会议,共审议了52项有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召开时间召开届次议案内容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2025/3/291、关于《项目立项及参股合资公司》的议案一致同意
八次
8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5、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
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1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2025/4/2712、《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一致同意
九次13、《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4、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5、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7、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8、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案
21、《市值管理制度》
2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3、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2025/7/103、关于《增加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议案一致同意
十次
4、关于《修订<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2025/8/6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一致同意
十一次
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2025/8/293、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一致同意
十二次4、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5、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7、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8、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1道峰
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9/1一致同意十三次(修订稿)>》的议案3、关于《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1、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5/9/15一致同意
十四次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2025/10/22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致同意
十五次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2025/10/30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一致同意
十六次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
议案
1.01《公司章程》
1.02《股东会议事规则》
1.03《董事会议事规则》
2、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5《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2.06《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7一致同意
十七次2.0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8《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9《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10《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1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12《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1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14《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15《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16《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17《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18《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
10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度》
2.19《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3、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5次股东会,其中4次临时股东会,1次年度股东会,共审议了22项有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股东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召开时间召开届次议案内容情况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25/5/20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通过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
的议案
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2025/7/282、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通过
会
3、关于《增加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议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2025/8/22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未通过
会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2025/9/15会理办法(修订稿)>通过》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1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4、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4道峰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的议案
1.01《公司章程》
1.02《股东会议事规则》
1.03《董事会议事规则》
2、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2025/11/262.0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通过
会
2.0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4《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5《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7《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因股东误投票未通过,已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重新召开后通过。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开时间会议序号审议内容
2025年战略委员会
2025/3/261、关于《项目立项及参股合资公司》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2025年战略委员会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2025/4/24
第二次会议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开时间会议序号审议内容
2025年审计委员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4/24
会第一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7、《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审计委员
2025/7/72、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会第二次会议
3、关于《增加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议案
2025年审计委员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5/8/26
会第三次会议2、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5年审计委员
2025/10/27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四次会议
2025年审计委员
2025/11/41、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第五次会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开时间会议序号审议内容
2025年提名委
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8/2员会第一次会
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议
2025年提名委
2025/8/26员会第二次会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开时间会议序号审议内容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
2025年薪酬与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4/24考核委员会第2、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一次会议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5年薪酬与的议案
2025/8/26考核委员会第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二次会议的议案
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2025年薪酬与摘要》的议案2025/9/1考核委员会第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三次会议订稿)>》的议案
3、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2025年薪酬与
1、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5/9/15考核委员会第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次会议
2025年薪酬与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10/19考核委员会第
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五次会议
(四)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五)其他重要工作
(1)董事会在2025年度主导完成了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中期分
红方案权益分派。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在2025年度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发行事项,股权激
励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从
1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而实现公司阶段性发展目标和中长期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3)董事会在2025年度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于2026年3月完成了中期票据的首发工作。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三、2026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在2026年度,董事会着重推进以下工作:
1、持续推进公司规范性建设
规范的信息披露是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2026年度在坚持信披工作及时、准确、规范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信披的质量,关切投资者对公司信披的需求,使信披真正成为投资者认知公司的有效窗口。董事会将根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披制度与流程不断进行优化完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的各个重大事项,确保无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切实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制定并具体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
根据经济形势与市场的不断变化,不断完善公司的发展战略,并将公司的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3、持续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建设,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将更积极推进投资者的关系管理工作,除了公开信息发布、交易所互动平台、电话、接访、邮件等沟通渠道外,将开业绩说明会的沟通方式制度化和常态化,为中小投资者打造更好的交流平台。
四、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15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将继续执行双主业的发展战略,并将AI算力业务作为公司未来增长的主攻方向。在AI算力业务方面,公司将保持与行业同步的较快增长,在稳步推进AI算力业务资产、云服务规模的同时,要从战略发展高度来不断提升公司轻资产的AI算力业务水平,通过算力云硬、软件技术能力来提升算力业务的附加值,探索在个性化服务、算力调度、搭载运用场景等方面形成公司的特色产品,打造公司算力业务品牌;在制造业务方面,短期目标是要实现整体扭亏为盈,长远目标是将做强既有产品与寻求跨界品突破相结合的经营方针,积极探索与AI算力业务的关联,实现制造业务的转型升级。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16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17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财务决算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6〕10236号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5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330739.98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29258.91万元,期末总资产629975.68万元,总负债434844.44万元,所有者权益
195131.24万元(其中股本26238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及其同期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2024年增减比例
总资产629975.68593248.286.19%
股东权益195131.24166217.5317.40%
营业收入330739.98224755.9847.16%
营业成本248728.65183494.1835.55%
营业利润38483.456134.53527.32%
利润总额38438.616009.18539.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29258.912461.641088.59%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20.1010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16.18%1.50%增加14.68个百分率点
二、盈利情况分析
18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全年营业收入330739.98万元,同比增长47.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9258.91万元,同比增加1088.59%。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3594.24万元,同比增加3906.41%。经营性净现金流93761.17万元,同比增长1152.75%。
报告期内,公司算力业务收入119994.41万元,同比增长163.61%;净利润
33783.62万元,同比增长 137.39%。截止到本报告出具日,公司 AI算力云服务
的规模已达 38000P,较 2024年末算力规模增长 25000P,增长率 192.31%,其中直租算力 16000P,转租算力 22000P。在执行的 AI算力云服务合同,期限均在36个月以上,金额完全可以覆盖设备投资以及对应的回报。
报告期内,算力业务的收入、成本、毛利率分业务模式情况如下:
收入同成本同比毛利率同比变租赁模式收入成本毛利率比变动变动动
算力租赁增加3.62个百
945237580.62213.06%580841687.39195.64%38.55%
业务分点
技服维保减少2.13个百
60006881.7037.85%22719522.9946.05%62.14%
业务分点设备经销
194340854.5877.11%
[注]
减少3.73个百
合计[注]1199585316.90163.53%603561210.38184.66%49.69%分点
[注]设备经销采用净额法核算,还原总额法后,设备经销业务毛利率为4.51%;算力租赁业务、设备经销还原总额法后,算力业务综合毛利率为10.09%。
报告期内,算力业务的收入、成本、毛利率分地区情况如下:
租赁收入同成本同比毛利率同比变收入成本毛利率模式比变动变动动
减少1.86个百
境内1176064963.26175.70%603561210.38186.10%48.68%分点
增加3.72个百
境外23520353.64-17.84%-100.00%100.00%分点
减少3.73个百
合计1199585316.90163.53%603561210.38184.66%49.69%分点
[注]境外算力转租赁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毛利率较高;还原总额法后,境外销售毛利率为9.51%
19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液晶电视金属结构件产品销售186892.82万元,同比增加22.37%;
电子元器件产品销售13694.49万元,同比减少11.4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精密金属结构件的销售量为2817.22万件(套),同比增加8.93%;平均单价为66.34元,同比增加12.34%;平均成本为59.79元,同比增加10.76%。
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单位售价、单位成本、销售毛利率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销量(套/同比平均销售同比变平均单位同比变类别毛利率同比变动
件)变动单价(元)动成本(元)动精密金属
增加1.28
冲压结构281722198.93%66.3412.34%59.7910.76%9.87%个百分点件
电子元器增加0.13
64915966-9.20%2.11-2.45%1.81-2.59%14.14%
件个百分点
三、期间费用分析
2025年共发生销售费用3813.08万元,较2024年增加67.24%;2025年销
售费用占年营业收入1.15%,比较2024年增加0.14个百分点。销售费用的增加主要系主要系本期因算力业务推广而产生的费用增加所致。销售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2024年增减比例
人工支出977.57915.796.75%
差旅费144.55117.0223.52%
业务招待费413.25270.9052.54%
包材整理费313.20597.62-47.59%
市场推广费1482.150.00
车辆使用费23.4145.46-48.50%
其他458.94333.2037.74%
合计3813.082279.9967.24%
20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共发生管理费用20931.42万元,较2024年增长14.71%,2024年管
理费用占年营业收入6.33%,比较2024年减少1.79个百分点。管理费用的增长主要系主要系海外工厂及算力业务增加导致的人工成本增长所致。管理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2024年增减比例
人工支出10310.737908.4330.38%
差旅费1180.46967.7221.98%
办公费1579.111189.5932.74%
业务招待费826.23664.1024.41%
中介咨询费1458.561409.863.45%
折旧及摊销1914.851490.6228.46%
股权支付1682.442994.17-43.81%
房租288.95238.9220.94%
其他1690.081384.2022.10%
合计20931.4218247.6114.71%
2025年共发生研发费用9523.58万元,较2024年增加13.03%,2025年研
发费用占年营业收入2.88%,比较2024年减少了0.87个百分点。研发费用的增长主要系本期新品开发及算力业务增加所致。研发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2024年增减比例
直接投入3693.174234.10-12.78%
人工支出3139.662908.627.94%
股份支付555.85456.3321.81%
其他2134.91826.80158.21%
合计9523.588425.8413.03%
2025年共发生财务费用8380.61万元,财务费用较2024年增加49.70%。财
务费用占年度营业收入2.53%,比较2024年增加0.04个百分比。财务费用主要系算力租赁业务产生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所致。财务费用明细如下所示:
2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2024年增减比例
利息支出8070.855742.7440.54%
利息收入-361.44-699.15-48.30%
汇兑损益441.37200.21120.45%
银行手续费229.83354.59-35.18%
合计8380.615598.3849.70%
四、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29975.68万元,同比去年增加6.19%,其中: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净额116523.36万元,同比去年增加28.86%,占资产总额18.50%;存货期末66193.17万元,同比去年增长74.67%,占资产总额的10.51%;固定资产154371.02万元,同比增加13.13%,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的24.50%。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434844.44万元,同比增加1.83%,其中:应付票据14221.94万元,应付账款76952.43万元,其他应付款7345.35万元,应交税金6275.87万元,资产负债率69.03%。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权益195131.24万元,同比增加17.40%,其中股本26238.00万元,资本公积116098.51万元,未分配利润56333.56万元。
公司2025年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变化波动属于正常区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区间内,资产结构合理而稳健。
五、税金缴纳情况
2025年应交税金合计17157.48万元,实交税金合计15488.45万元。其中:
应交增值税4980.01万元,实际上缴5179.36万元,实交数比去年同期增加了
946.73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9269.41万元,实际上缴7624.31万元,实交数比
去年同期增加了6132.22万元。应交其他附加税2908.06万元,实际上缴2684.78万元,实交数比去年同期增加了803.32万元。
2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2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经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 28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2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且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公司并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9414.90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且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的股数为基数进行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以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当日公司总股本26232万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的股
数130万股后的股数26102万股为基数测算,公司将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657.74万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
25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的33.01%,9657.74万元均从2025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中提取。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当日公司总股本26232万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的股数
130万股后的股数26102万股为基数测算,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
总股本为36672.80万股。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
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5年2024年2023年现金分红总额(元)117267800.0012931500.00231777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92589095.9924616404.4040202342.48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394149003.2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53377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19135947.6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53377000.00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否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26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现金分红比例(%)128.74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否的情形
注:上述表格中的相关利润分配数据均包含本年度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完成中期分红。2025年中期,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元(含税)。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当日公司总股本25993
万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的股数130万股后的股数25863万股为基数,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69.04万元(含税)。
(三)差异化分红方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6232万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的股数130万股后的股数26102万股,以26102万股为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拟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657.74万元。
二、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27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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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8日
28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拟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
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
公司已制订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并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审批情况和批准时间选择授信机构,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合作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
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及担保事项,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29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2025年度税前薪酬/津贴(万姓名职务
元)
邵树伟董事长534.27
道峰董事、副总经理103.95
杨冰董事、副总经理37.76
邵秋萍董事16.76
陈建忠独立董事12.00
路小军独立董事12.00
戴文东独立董事12.00
夏长征职工董事,原监事会主席34.71吕雪锋职工董事,原监事13.36
12.91
张晓红原监事
冯朔原监事25.10
吴振伟原监事54.13
李强总经理155.62
施佶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78.36
史旭平副总经理135.59
钱旭副总经理57.91
许立群财务总监81.27
合计/1377.70
注:以上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中的统计范围为董监高任期内,且不包括本期部分关键管理人员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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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每人领取津贴15万元/年,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内部董事,其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者津贴。
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任职的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不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挂钩,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根据其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指标,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等综合确定薪酬。
3、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指标最终核定,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同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支付。
三、其他说明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
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若在2026年度内有离任情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绩效薪酬的发放时点及对应比例也须与上述薪酬方案相关规定一致。
3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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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8日
3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3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情况
为保障独立董事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参考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120000元/人/年(含税)调整为150000元/人/年(含税)。董事会采纳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陈建忠、路小军、戴文东回避表决。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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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8日
3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利通”)、
新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利通”),世纪利通是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世纪利通是世纪利通
100%的控股公司(注册地:香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80亿
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为世纪利通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0959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所有担保均是为全资子公司世纪利通进行担保。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411.20%。
●本次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本次担保不涉及公司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拓展的需要,2026年度公司拟为世纪利通、新世纪利通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等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关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本次担保不涉及公司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35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述额度为2026年度公司为世纪利通、新世纪利通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被担保人与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等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世纪利通、新世纪利通在向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等办理上述相关业务时,公司拟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预计担保总额被担保方担保方预计担截至目度占上最近一期担保预计是否关是否有担保方被担保方持股比保总额前担保市公司资产负债有效期联担保反担保例度金额最近一率期净资产比例江苏利通上海世纪利
150959
电子股份通数据服务100%62.59%自股东会万元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审议通过
80亿411.20%否否
江苏利通新世纪利通之日起12
电子股份数据服务有100%20.21%0万元个月内有限公司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具体信息
(一)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CM23U76H
3、成立日期:2023年6月1日
4、法定代表人:史旭平
5、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已全部实缴出资)
6、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 618弄 1号 29幢 2层 A222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
36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世纪利通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6年3月31日/20262025年12月31日/2025
项目
年1-3月(未经审计)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250805.14263567.23
主要财务指标负债总额156974.49179014.07(万元)
资产净额93830.6484553.16
营业收入26189.47100295.56
净利润6732.7323009.34
(二)新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新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5年9月16日
3、董事:周晨君
4、注册资本:666万港币
5、注册地址:香港
6、经营范围:互联网及相关服务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由世纪利通100%持股
8、新世纪利通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6年3月31日/20262025年12月31日/2025
主要财务指标项目年1-3月(未经审计)年度(经审计)(万元)
资产总额14189.82552.99
37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负债总额2867.68591.96
资产净额11322.14-38.97
营业收入13942.660.00
净利润11360.33-38.9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所涉及公司、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是为满足世纪利通、新世纪利通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并结合目前公司及世纪利通、新世纪利通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公司能对世纪利通、新世纪利通的经营活动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0959万元(其中未清偿担保余额778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7.58%,公司剩余对外担保额度为99041万元(以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担保额度25亿元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0.9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所有担保均是为全资子公司世纪利通进行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38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部分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7000万元,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法人为利航智能技术(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航智能”)。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采购利航智能技术(武汉)
3000018639.68项目合作初期
云算力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提供利航智能技术(武汉)
50002160.38
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汉容微电子有限
租赁车辆3010.62公司
合计/3503020810.68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本年年初至本次预计金额预计占同披露日与关关联交易本次预计金上年实际占同类业务比与上年实际发关联人类业务比联人累计已
类别额发生金额例(%)生金额差异较例(%)发生的交易大的原因金额向关联人利航智能技术
60000[注
采购云算(武汉)有限公[注2]12382.0718639.6815.92
1]
力司根据现有情况利航智能技术预计向关联人(武汉)有限公7000[注1][注2]1429.252160.381.35提供服务司
合计67000.0013811.3220800.06
39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注1:公司与利航智能开展算力合作业务,其产生的收入、成本将以净额法列示,现金流量将以总额法列示。
注2:目前无法对全年算力业务规模进行预计,故暂无法预估占比。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利航智能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利航智能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E971C59F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80号北斗大厦11楼
1101室
法定代表人:蔡卫东
成立日期:2025年1月6日
注册资本:36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
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
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大数据服
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
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
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
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人工
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通讯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40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情况:鉴于该公司信息保密要求,故不披露其财务数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利通”)与航锦(武汉)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锦人工智能”)于2025年1月共同出资3600万元,成立了利航智能技术(武汉)有限公司。其中航锦人工智能出资3060万元,占比85%,世纪利通出资540万元,占比15%。公司高管史旭平兼任利航智能董事。
3、履约能力
利航智能为航锦人工智能85%的控股公司,航锦人工智能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818.SZ)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与关联方开展算力合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4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4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二: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股东回报水平,完善和履行现金分红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制定的原则为: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理诉求、社会资金成本、公
司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结合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审慎确定利润分配方案,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当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规划的考虑因素
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的发展战略、盈利能力、经营环境、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将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资本金、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所处发展阶段、投资资金需求和自身流动性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二者间的关系,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4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式分配利润。当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真实合理的因素。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当公司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时,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三)股票股利分配方式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后,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4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第三项规定处理。
(五)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1、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和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2、公司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
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5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3)未能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七)利润分配的实施时间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发事项。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环境等,确有必要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程序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后,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经公司
46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47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
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8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四、定价方式和限售期
(1)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
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9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六、决议有效期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
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
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
50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
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
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九、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授权时限内自主决策启动时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5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议案十四: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前述审议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含)
5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和总额度不超过(含)5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网站的《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5年12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
会同意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具体内容如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225号),通知书称:决定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公司本次注册基础品种为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026年3月27日,公司已完成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发行额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3年,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票面利率为2.50%,起息日为2026年3月27日。
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二、本次审议情况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根据《中华
5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已发行额度)人民币的中期票据,注册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额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三、发行方案(一)发行规模:中期票据申请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含已发行额度);债务融资工具(PDFI)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
(二)发行期限: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统一注册
债务融资工具(PDFI)可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
据四种产品,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在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期限为准。
(三)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四)发行利率: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五)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六)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投资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四、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有关的全部事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5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1、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求,制定中期票据等各类品种的具体发行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募集
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决定是否设置增信措施等与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
2、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统一注册债务融
资工具(PDFI)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3、如主管机关对发行中期票据、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意见或
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决定的事项外,对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中期票据、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注册发行工作;
4、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注册发行及上
市流通相关的事宜;
5、决定聘请参与本次中期票据、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发行相关
的必要的中介机构;
6、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债务融资工具(PDFI)有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DFI)注册发行事宜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DFI)注册发行的情况。
5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55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五: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中期分红的上限限制为: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同时
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56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六:关于《修改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修改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了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68)。一致同意确定2025年10月22日为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以12.5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共计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预留授予的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由26208万股变更为26238万股。
2026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03)。鉴于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持有的6万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6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2026年3月3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6万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由26238万股变更为26232万股。
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一致同意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当日公司总股本26232万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的股数
57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130万股后的股数26102万股为基数测算,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
总股本为36672.80万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涉及的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变更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208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672.80万元。
第二十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26208万股,公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36672.80万股,公司
条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6208万股。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6672.80万股。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58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议案十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关于变更自愿性承诺部分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邵树伟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请变更自愿性承诺部分事项的函》,申请对其自愿性承诺的部分事项进行变更。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关于变更自愿性承诺部分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的内容及履行情况
2025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树伟先生
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自愿承诺特定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邵树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长期看好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包括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取得的新增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树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4891440股,占公司总股本
36.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树伟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自愿性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承诺变更内容说明
自愿性承诺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59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事项变更前变更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树伟先生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24个月
事长邵树伟先生自承诺函出具之内,将不主动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日起24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包括因公自愿性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承诺
通股股份(包括因公司资本公积配股、增发等事项取得的新增股份),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但因股票质押等强制执行、为履行保增发等事项取得的新增股份)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三、变更承诺的原因及依据
202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配合公司战略布局,大力发展 AI 算力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为公司子公司上海世纪利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利通”)提供不超过3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以邵树伟先生与世纪利通《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有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前述期限基础上延长或提前终止,借款利率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合同有效期内随借随还。议案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邵树伟先生的资金来源为质押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所获得,为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利率、保护债权人权益,邵树伟拟变更部分承诺性事项。
此次变更部分自愿性承诺,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树伟本次拟变更的承诺,系自愿性承诺,并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作出的法定承诺,且该承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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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相关主体作出的已明确不可变更或撤销的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承诺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2026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关于申请变更自愿性承诺部分事项》的议案,同意控股股东提出的变更自愿性承诺部分事项,豁免其因股票质押、法律法规等强制执行的情形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申请。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其中邵树伟回避表决,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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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八: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到期日为2026年5月18日。公司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董事会换
届选举工作,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
事以及2名职工董事,任期三年。现提名邵树伟先生、道峰先生、邵秋萍女士、丁阿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其中非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如下:
邵树伟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22年1月当选宜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任职于江苏威斯屯电池有限公司,现兼任东莞奕铭执行董事兼经理、宜兴奕铭监事、博赢智巧执行董事兼经理、安徽博盈执行董事、利通投资执行董事、金宁微波董事长、南京利通智巧法人、
执行董事及总经理;1998年7月以来,历任利通有限总经理、董事长职务,自
2016年12月至2024年10月任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自2024年10月起任
股份公司董事长至今。
截至本公告日,邵树伟先生共持有94891440股,邵树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被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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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道峰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腾讯集团腾讯云副总裁、特斯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首席市场官、广州时间网
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腾讯集团荣誉管理顾问、复旦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学位行业导师。2025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9月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道峰先生共持有500000股。道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
定不得被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邵秋萍女士: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上海单证中心、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分行宜兴支行,现兼任伟丰贸易董事、江苏煜弘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2016年至2022年1月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起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邵秋萍女士共持有14207680股。邵秋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被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丁阿静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2012年9月至2025年8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经理等职务,2025年8月至今,任公司合规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丁阿静女士共持有公司股票300000股。丁阿静女士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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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被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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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九: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到期日为2026年5月18日。公司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董事会换
届选举工作,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
事以及2名职工董事,任期三年。提名路小军先生、熊焰韧女士、蒋海军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路小军先生、熊焰韧女士、蒋海军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其中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路小军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至2023年2月任职于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熊猫电视机有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现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23年5月起任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熊焰韧女士: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南京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硕士生导师。2000年8月至今,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2021年6月起至今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3月起至今任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蒋海军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2004年7月至2018年5月,历任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律师、管理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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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至今,任江苏瑞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20年11月至今,任上
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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