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徕木股份
股票代码:60363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方春路400号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方春路400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徕木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徕木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
第一节释义.................................................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3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4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6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7
第八节备查文件...........................................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科投指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徕木股份、上市公司指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准则15号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指人民币元
1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方春路400号
法定代表人:傅红岩
注册资本:65967.6875万元整
成立时间:1993年6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52309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科技投资,技术经济评估,以及与上述项目相关的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方春路400号
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电话:021-64660066
传真:021-6433077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所在任职单位职务吴杰男中国上海上海科技创业投资副总经理兼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部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已减持至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5%以下。
2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自身资金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9月21日披露减持股份计划,自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2831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60%。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详见《徕木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截至目前,已累计减持1245450股,占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8%。
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情况实施,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7653788股,占徕木股份现有总股本的5.377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6408338股,占徕木股份现有总股本的4.997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科投股通过
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徕木股份股票总计1245450股,减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3793%。具体情况如下减持价格区减持股数减持比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间(元)(股)例
上海科投集中竞价2022年10月28日17.01~12454500.3793%
~2022年11月9日18.17
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减持前持股数占徕木股份总股减持后持股占徕木股份总股股东量(股)本比例数量(股)本比例
上海科投176537885.3771%164083384.9977%
(注:本次减持股份比例和减持后股份比例之和与减持前股份比例之间差额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
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4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内无卖出或买入公司股票情况。
6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7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7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电话:021-67679072(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及签署页)
9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651弄88号股票简称徕木股份股票代码603633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中国(上海)自由贸易义务人注人名称公司试验区方春路400号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增加□减少■有无一致
有□无■
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行动人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义务人是人是否为上市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是□否■公司实际是□否■
东(发行完成控制人
后)(发行完
成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其他(大宗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7653788股持股比例:5.3771%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变动数量:1245450股持股变动比例:减少0.3793%%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后数量:16408338股持股变动后比例:4.9977%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9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10(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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