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徕木股份
股票代码:603633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培教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一致行动人: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3528号A栋502室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6年6月2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实施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其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3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持股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2
4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指《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指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方培教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6月1日通过
本次权益变动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比例由20.82%下降至20.00%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指人民币普通股元指人民币元
5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姓名性别国籍住所及通讯地址地区的居留权方培教男中国深圳市福田区否
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方培教持有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
913101176941955503限公司100%股份,形成一致行动
限公司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2026年3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计划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268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采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536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合计减持不超过
12804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不存在其他减少或增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
88873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85362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
二、权益变动方式
2026年3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计划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268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536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合计减持不超过
12804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
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6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35118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份性质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发生持股变动的主体:
无限售条
方培教6301512914.765950332913.94件流通股
未发生持股变动的主体:
上海贵维投资无限售条
258587786.06258587786.06
咨询有限公司件流通股
合计8887390720.82853621072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占其所持占公司总股东名称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份比例股本比例
方培教2450000041.17%5.74%
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00%0%
合计2450000028.07%5.74%
8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9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426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合计减持1026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
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交易方向股票种类交易方式交易数量(股)交易价格
无限售条件集中竞价426460011.10元/股
2025年12月卖出
流通股大宗交易600000010.11元/股
10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1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住所及上交所,以备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1213《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限公司股票简称徕木股份股票代码603633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方培教深圳市福田区称所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增加□减少不变,有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无□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否□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普通股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88873907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20.82%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变动数量:35118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0.82%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85362107股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20.00%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6月1日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集中竞价时间及方式
14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否(原因:不适用)金来源是□否(原因:除上述减持计划外,未来12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者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
否拟于未来12个月的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内继续增持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
是否□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是□否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否(原因:不适用)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原因: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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