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6证券简称:南威软件公告编号:2025-074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太极数智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3000.00万元
担保对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3840.64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61703.16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26.14%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不适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于2025年11月3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深圳太极数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数智”)在该行开展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起算日以合同条款为准。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669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深圳太极数智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上述担保文件签署后,因相关业务尚未实际发生导致公司的担保义务增加,故截至目前公司对深圳太极数智的担保余额为3840.64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2159.36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太极数智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威政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有深圳太极数智98.22%的股权;巩福持有深圳太极数智
1.78%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徐春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195622F成立时间1990年8月23日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注册地代产业园3栋1402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咨询。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项目/2024年1-12月(经/2025年1-9月(未经审计)审计)
资产总额50305.4743965.4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22728.5315946.47
净资产27576.9428019.01
营业收入17236.383615.10
净利润1702.58442.0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太极数智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人: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最高本金:3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
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
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求而提供的必要支持,旨在助力其稳健经营与长远发展,该担保举措将对公司整体发展及效益提升产生积极且正向的推动作用。被担保企业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且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深圳太极数智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时未有反担保,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的原因是该股东持有深圳太极数智的股权比例仅有1.78%,且深圳太极数智由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公司对子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公平、对等。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4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对运营资金的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为61703.16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6.14%,上述担保总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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