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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精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3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638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转债代码:113644转债简称:艾迪转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

专业意见等,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编制。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1目录

重要声明..................................................1

目录....................................................2

第一节本期债券情况.............................................3

一、核准/注册文件及规模........................................3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3

三、债券评级情况.............................................11

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12

第三节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1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3

二、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14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6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16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16

第五节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20

第六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1

第七节本次债券付息情况..........................................22

第八节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23

第九节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24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约定的重大事项............24

二、转股价格调整.............................................26

三、转股情况...............................................29

2第一节本期债券情况

一、核准/注册文件及规模本次可转债发行经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艾迪精密”)2021年8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6号)核准,发行人于2022年4月15日公开发行了10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23号文同意,发行人发行的1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艾迪转债”,债券代码“113644”。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万元,扣除不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

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598.6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401.31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21日出具了天职业字

[2022]25996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主体为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简称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券简称为“艾迪转债”。

(三)债券代码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44”。

3(四)债券类型

本次发行债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发行人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

10000000张,即1000000手。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七)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2年4月15日至2028年4月14日。

(八)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

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

(九)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I 指年利息额,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4(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发行人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发行人股票的可转债,发行人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十)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4月21日)起满六个

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10月2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4月14日)止。

(十一)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方式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3.96元/股,不低于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

/该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前一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发行人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发5行人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发行人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的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发行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发行人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使发行人股份类

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

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发行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二)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以

6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发行人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发行人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须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

价和前一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四)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发行人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7(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发行人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可转债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持续关注赎回条件是否满足,预计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将在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并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

赎回条件满足后,发行人将及时披露,并明确说明是否行使赎回权。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将在披露的赎回公告中明确赎回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赎回期结束后披露赎回结果公告。若发行人决定不行使赎回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发行人将不得再次行使赎回权。

发行人决定行使或者不行使赎回权时,将充分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十五)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当发行人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发行人。

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8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发行人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发行人在可转

债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发行人。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发行人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发行人将在回售条件满足后披露回售公告,明确回售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回售期结束后披露回售结果公告。

(十六)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发行人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七)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4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92、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4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不存在无权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份数量。若至股权登

记日(2022 年 4 月 14 日,T-1 日)发行人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发

行人将于申购起始日(2022 年 4 月 15 日,T 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十八)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4日,T-1 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188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188手可转债。

(十九)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0.00亿元(含

10.0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闭式系统高压柱塞泵和马达建设项目55070.1555070.15

2工程机械用电控多路阀建设项目22497.0022497.00

3补充流动资金22432.8522432.85

合计100000.00100000.00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

10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发行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发行人以自筹资金解决。

自审议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发行人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发行人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二十)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十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聘请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与其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三、债券评级情况

发行人委托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为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根据评级结果,评定发行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债债项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中证鹏元将在本期债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11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艾迪精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采购合同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电话/现场访谈;

6、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12第三节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antai Eddie Precision Machinery Co. Ltd.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艾迪精密

股票代码:603638

可转债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可转债债券简称:艾迪转债

可转债债券代码:113644

法定代表人:宋飞

董事会秘书:李娇云

成立时间:2003年8月6日

注册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秦淮河路189号

邮政编码:2640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752684994W

电话号码:0535-6392630

传真号码:0535-6934339

公司网址:http://www.cceddie.com

电子邮箱:securities@cceddie.co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

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

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新材料

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轴承、齿轮和传

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

13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二、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2025年,工程机械行业市场需求持续企稳回暖,发行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顶层设计,持续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活力,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品牌价值持续彰显,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2025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31.9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79亿元、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亿元;发行人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研发投入占比达到4.77%,科技创新成果工程化、产业化蹄疾步稳,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

2025年,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营业收入319605.81272486.02

营业成本226112.50192116.78

毛利率29.25%29.49%

营业利润47899.6940368.81

利润总额47921.1440314.51

净利润40585.4434371.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367.5234413.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6703.3932390.09

综合收益总额41026.1534444.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9808.2334486.7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217.92-41.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70.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70.41

2025年,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14项目2025-12-312024-12-31

流动比率(倍)1.911.66

速动比率(倍)1.181.1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3.22%45.66%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44.36%48.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4.444.10项目2024年度2024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2.762.73

存货周转率(次/年)1.721.76

研发投入占营收收入的比例4.77%5.0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620.1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480.58

利息保障倍数10.629.70

15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6号)核准,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100000万元,扣除不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合计人

民币1598.6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401.31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21日出具了天职

业字[2022]2599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16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4430.8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0272.5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8303.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0.27%截至期截至期末累项目达末投入项目可行已变更项目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到预定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进度本年度实是否达到性是否发承诺投资项目含部分变更诺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可使用

诺投资总额总额金额(%)现的效益预计效益生重大变(如有)(1)(2)金额的差额状态日

(4)=化

(3)=(2)-(1)期

(2)/(1)

1.闭式系统高压柱塞泵2026年

是55070.1528498.9628498.966509.7112578.86-15920.1044.14和马达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否

12月

2.工程机械用电控多路2026年

是22497.007197.007197.00873.441587.65-5609.3522.06阀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否

12月

3.补充流动资金否22432.8522432.8522432.85-22432.85-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

4.在泰国新建年产液压

破碎锤1.6万台、多元2026年-24972.5024972.5011747.6816404.00-8568.5065.69不适用不适用否

化属具3.6万台和高端8月液压件0.8万台套项目

5.艾崎精密高端液压件2025年

-15300.0015300.0015300.0015300.00100.00项目2485.98不适用否

7月

合计100000.0098401.3198401.3134430.8368303.36-30097.952485.98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受经济大环境整体低迷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工程机械行业市场低迷,行业内部竞争加剧,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目)展缓慢。同时,随着机械制造技术的不断发展,公司在项目实际建设中采取了优化生产设备选型、对辅助设备进行技术改

17进、加强整体协同等措施,预计项目投入成本有所降低。因此,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整体规划的需要,调减

“闭式系统高压柱塞泵和马达建设项目”和“工程机械用电控多路阀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相应延期至2026年12月,从而达到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2022年5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552933.93元。天况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29567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无况2022年5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相关产品情况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无银行贷款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无

18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19第五节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次“艾迪转债”未提供担保,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20第六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1第七节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2023年4月15日,发行人支付自2022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发行人可转债第一年付息,票面利率为0.3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3元人民币(含税)

2024年4月15日,发行人支付自2023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期间的利息。本次支付为发行人可转债第二年利息,票面利率为0.50%(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5元人民币(含税)。

2025年4月15日,发行人支付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发行人可转债第三年付息,票面利率为1.00%(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税)。

2026年4月15日,发行人支付自2025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发行人可转债第四年付息,票面利率为1.50%(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50元人民币(含税)。

22第八节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根据中证鹏元2021年11月出具的《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第 Z【1503】号

01),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债券信用

等级为 AA-。

根据中证鹏元2022年6月出具的《2022年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2】跟踪第【381】号 01),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艾迪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证鹏元2023年6月出具的《2022年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451】号 01),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艾迪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证鹏元2024年6月出具的《2022年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371】号 01),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艾迪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证鹏元2025年6月出具的《2022年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315】号 01),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艾迪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证鹏元2026年6月出具的《2022年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6】跟踪第【514】号),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艾迪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23第九节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规定:

“3.5本期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以下可能对可转债的交易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甲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按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甲方还应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具

体包括: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

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

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

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

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

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

告无效;

2411、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2、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13、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14、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15、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16、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17、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18、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19、公司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

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2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21、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甲方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甲方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四)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五)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六)可转债担保人(如有)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七)甲方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如期偿还债券本息的;

(八)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或公司的信用进行评级,并已出具信用评级结果的;

(九)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

25要求的其他事项。

甲方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的同时,应当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可转债本息安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甲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2025年4月至2026年6月,发行人因现金分红事项、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

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转股价格调整”;

2025年6月,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具体情况参见“第八节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2025年8月,发行人披露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2026年5月,发行人披露了《关于提前赎回“艾迪转债”的公告》,公司决

定行使“艾迪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艾迪转债”全部赎回。

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生其他《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二、转股价格调整

“艾迪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3.96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8.55元/股。“艾迪转债”自发行以来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发行人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1年

12月31日,艾迪精密总股本8415585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0987020.24元(含税)。发行人根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及转

股价格调整公式计算出的“艾迪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23.8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2年6月8日起生效。

2、发行人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

26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艾迪精密总股本8401662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4016625.80元(含税)。发行人根据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及转股

价格调整公式计算出的“艾迪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23.7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3年6月5日起生效。

3、发行人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拟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艾迪精密总股本

838334036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5001317股后的股份数为83333271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999926.28元(含税)。发行人根据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及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计算出的“艾迪转债”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为23.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4年6月18日起生效。

4、发行人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拟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艾迪精密总股本838335087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7247217股后的股份数为

8310878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487029.60元(含税)。发

行人根据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及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计算出的

“艾迪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23.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4年12月12日起生效。

5、发行人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7247217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025年1月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

27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247217股股票

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艾迪精密总股本从838335425股变更为831088208股。

发行人根据回购股份实际注销情况以及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计算出的“艾迪转债”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23.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5年1月6日起生效。

6、发行人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艾迪精密总股本8310882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554414.60元(含税)。发行人根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及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计算出的“艾迪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23.5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5年6月6日起生效。

7、发行人于2025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艾迪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发行人于2025年11月20日,根据股东会授权,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向下修正“艾迪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发行人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将“艾迪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8.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11月24日起生效。

8、发行人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

30日,艾迪精密总股本8310885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3108854.00元(含税)。发行人根据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及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计算出的“艾迪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8.6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5年12月8日起生效。

9、发行人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28配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可参与分配

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1088810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812465股后的股份数为

83027634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3027634.50元(含税)。发

行人根据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及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计算出的

“艾迪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8.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6年6月

15日起生效。

三、转股情况

“艾迪转债”转股期间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8年4月14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64000元“艾迪转债”转换为发行人股票或回售,

其中累计转股金额为62000元,累计回售金额为2000元。截至2025年12月

31日,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565股,占“艾迪转债”转股前发行人已

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或回售的可转债金额为9999380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38%。

(以下无正文)29(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之盖章

页)

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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