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6-058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监管机构(包括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要求和建议修订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式。任何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 H股股 形式。任何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 H股股东或者任何要求将其姓名(名称)登 东或者任何要求将其姓名(名称)登记记在股东名册上的人,如果其股票(即 在股东名册上的人,如果其股票(即「原「原股票」)遗失,可以向公司申请 股票」)遗失,可以向公司申请就该股就该股份(即「有关股份」)补发新 份(即「有关股份」)补发新股票。公股票。公司 H股股东遗失股票,申请 司 H股股东遗失股票,申请补发的,可补发的,可以依照境外上市 H股股东 以依照境外上市 H股股东名册正本存放名册正本存放地的法律、证券交易场 地的法律、证券交易场所规则或者其他
所规则或者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六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第六十六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
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 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东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香 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香港上市规港上市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其他 则》、公司股票上市地其他证券监管规证券监管规则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则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包括在股东会(包括在股东会上发言及投票)(除 上发言及投票)(除非个别股东受公司非个别股东受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须就个别管规则规定须就个别事宜放弃投票 事宜放弃投票权)。
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 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而该代表无须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而该代表 是本公司的股东。任何有权出席股东会无须是本公司的股东。如股东为公司, 议并有权表决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人或则可委派一名代表出席本公司的任何 者数人(该人可以不是股东)作为其股
股东会并在会上投票,而如该公司已 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如股东为委派代表出席任何会议,则视为亲自 公司,则可委派一名代表出席本公司的出席。公司可经其正式授权的人员签 任何股东会并在会上投票,而如该公司立委任代表的表格。 已委派代表出席任何会议,则视为亲自出席。公司可经其正式授权的人员签立委任代表的表格。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草案)》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 H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