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审查、指导、评估、协调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国华先生、张忠华先
生和董事张春霞女士组成,其中周国华先生担任召集人。2025年11月5日,董事会换届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赵鹏飞先生、胡春荣先生和董事张春霞女士组成,其中赵鹏飞先生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具备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人员比例和专业性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主要就公司提交的财务报告、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聘任财务总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一)2025年3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内审部工作报告;
(二)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2025年5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内审部工作报告;
(五)2025年8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内审部工作报告;
(六)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的议案》;
(八)2025年10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内审部工作报告;
(九)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冲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十)2025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十一)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出具承诺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重点工作如下:
(一)全程跟踪并督促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
的监督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公司管理层保持着联系,
通过召开工作沟通会议等方式,对2025年度审计计划、关键事项、审计报告正文等事项进行沟通,并积极协调公司有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配合,就所涉问题进行积极沟通与解决。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负责地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平公正为原则,进一步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发挥更加有效的内审工作效益;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合作,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内控风险;主动学习,提高技能,有效地对公司内部经济活动及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评价。
(三)审阅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内控执行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同时细致审阅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控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控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五)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公司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积极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关联交易背景,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定价公正、公允,同时密切关注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保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协助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公司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有效合作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我们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能,勤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经营情况,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与判断,提出了科学而合理的建议与决策,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6年,我们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密切关注公司的内审及内控工作,保持审计委员会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持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