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证券简称:璞泰来公告编号:2026-003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广东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嘉拓”)担保本次担保金额12000万元对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9700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1750115.00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95.18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特别风险提示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其他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近日,因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授信事宜,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拓智能”)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嘉拓智能为广东嘉拓提供担保12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广东嘉拓提供担保97000万元。2026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广东嘉拓提供担保12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广东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为80000万元。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无。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广东嘉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嘉拓智能71.54%股权,嘉拓智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能持有广东嘉拓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邱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283MA56YB39XA成立时间2021年8月11日注册地肇庆市高要区莲塘镇莲深路50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
经营范围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气设备修理;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
机械设备租赁;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4
项目/2025年1-6月年度(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222813.15163394.2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221344.81164977.41
资产净额1468.34-1583.19
营业收入81874.9871559.09
净利润3025.56-5819.19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被担保方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债务人广东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担保最高本金12000万元限额保证方连带责任保证式
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保证范
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围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保证期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间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对本次被担保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
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其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广东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为80000万元。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75.0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5.18%。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