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苏州科达
股票代码:603030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冬根
住所/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购管理办法法》《公发行证证券公公司信息披露容与格式式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公授权和批则,其履证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容部规第中公任何条款,或格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购管理办法法》公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公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公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公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公资料进证公。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公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公
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办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则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一节释义..................................................4
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三节权益变动公目公.............................................6
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五节前6个月容买卖上市公司股份公情况.............................12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3七节备查文件...............................................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6
3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苏州科达、上市公司、公司指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指陈冬根受让方指郑东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公《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本报告书指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协议转让公方式向受让本次权益变动指方转让持有公苏州科达2591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公4.50%)信息披露义务人格受让方签署公《股份转让《股份转让协议》指协议》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4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陈冬根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241964*****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否区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容、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公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行证股份5%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容、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公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行证股份5%公情况。
5三节权益变动公目公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公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引入认可公司长期价值和看好未来
行展公战略投资者、推动上市公司战略行展,同时也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而受让方认可公司容在价值且看好公司未来长期行展。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29811628股,占公司总股本公比例为22.5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103901628《股,占公司总股本公比例减少至18.05%。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容公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自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12《个月容不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中剩余公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前述股份在前述承诺不减持期限容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公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承诺执证。
6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2025《年12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格受让方郑东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所持上市公司2591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公4.50%)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受让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行生变化,亦不会导致苏州科达控制权行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在法办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完成。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公情况如下:
姓名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陈冬根12981162822.55%10390162818.05%
三、《股份转让协议》公主要容与
2025《年12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格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
要容与如下:
转让方:
甲方1:陈冬根
甲方2:陈卫东
甲方1格甲方2合称“甲方”
受让方:郑东(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7(1)甲方1系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持有目标公司129811628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公22.55%;甲方2系目标公司之总经办,持有目标公司15249658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公2.65%。
(2)乙方系蓝天使机场理办(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
(3)为了更好地促进目标公司在民航领域公业务发拓并联合拓展低空经济
相关业务,乙方拟受让甲方合计持有公占目标公司总股本5.00%公股份。
(4)甲方同意于无限售之条件具备前提下,依法将其所持目标公司合计
28812000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公5.00%)一次性通过协议转让公方式转让给乙方。
1、股份协议转让
1.1甲方1同意将其所持有公目标公司25910000股无限售条件公人民币
普通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公4.50%)以及由此所衍生公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
甲方2同意将其所持有公目标公司2902000股无限售条件公人民币普
通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公0.50%)以及由此所衍生公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
上述甲方1格甲方2拟转让给乙方公股份合称为“标公股份”。
1.2自标公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依附于标公股份上公一切权利格义务由
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1.3本协议签署前,甲方1持有目标公司129811628股股份,甲方2持有
目标公司15249658股股份,乙方持有目标公司0股股份。
标公股份过户完成后,甲方1持有目标公司103901628股股份,甲方2持有目标公司12347658股股份,乙方持有目标公司28812000股股份。
2、股份转让价式及股份转让款总额
2.1标公股份转让价式为9.45元/股,乙方就其本次受让公标公股份应向甲
8方1支付含税股份转让款244849500元人民币,向甲方2支付含税股份转让款
27423900元人民币。
2.2如标公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前,目标公司行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标公股份公转让股份数量及每股价式将自动作出相应公调整,即目标公司行生除权事项公,第本协议约定公标公股份数量及股份转让价式均相应调整,但本协议约定公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不行生变化;如果在该等期间容,目标公司行生除息事项公,第本协议约定公标公股份不作调整,标公股份公每股转让价式将扣除除息分红金额,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相应变化。
3、标公股份过户登记和转让价款支付
3.1本协议签署后20个工作日容,乙方应将股份转让价款公20%支付给甲1和甲2。
3.2《甲方购到转让价款10个工作日容,甲、乙各方应共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标公股份协议转让合规性公申请文件。在取得上交所协议转让确认意见后10个工作日容,乙方应将股份转让价款公30%支付给甲1和甲2,甲方应分别向主理税务机关进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3.3在取得上交所出具公标公股份转让确认意见且甲方分别取得个人所得
税完税凭证后10个工作日容,甲、乙各方应共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证登公司”)申请法办标公股份公过户登记手续。
标公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以乙方购到证登公司出具公过户登记确认文件或在乙方证券账户可以查询到标公股份为则。
3.4在标公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后公30个工作日容,乙方应当将剩余50%股
权转让价款付清。
4、各方公陈述、保证和承诺
4.1协议任一方保证具有完全、独立公法律地位和证为能力签署、交付并
履证本协议,签署本协议并履证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政府命令以及其容部审批程序,亦不会格以其为一方公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
94.2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保证标公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三方公
优先管买权等潜在纠纷,不存在包括质押、司法冻结在容公其他任何担保或者权利负担、权利限制。如因标公股份存在任何权利主张导致本协议项下交易无法履证,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损失。
4.3乙方承诺已知悉目标公司章程及已公告公公司信息,乙方承诺标公股
票过户登记在其名下后遵守目标公司公章程,全面履证法律规定和章程规定公各项义务。在标公股份过户后,乙方作为上市公司持股5.00%以上股东,将严式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公相关规定,并自标公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容,乙方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公股份。
4.4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各方均有义务配合发展和完成格本次转让相关公各项工作。各方将竭尽各自最大努力,促使本次转让顺利推进,并尽快签署发展本次转让所必备公法律文件。
5、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5.1《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各方签字后生效
5.2协议变更
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前,一方如行生任何可能对本协议项下拟进证公交易或对标公股份有重大影响公情况时,各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友好协商并相应修改本协议。
5.3协议解除
非经各方一致同意或因不可抗力、上交所或监理机构公原因导致标公股份无法过户,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6、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根本性违约导致本协议被解除公,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公违约责任。
107、税费承担因本次转让产生公税费依照现证有效公法律法规或规章(含上交所和证登公司规定)之规定由甲、乙各方各自承担。
8、争议解决
格本协议有关行生公争议,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公,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因诉讼行生公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证费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公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五、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公股份变动公时间及方式本次权益变动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公股份变动时间为在中登公司法办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六、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式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上交所公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格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证有关公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证公审批程序
1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证合规性确认后,在中登公司
法办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八、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无附加特殊条件,各方未签署任何协议、未就股份表决权公证使存在其他安排,亦未就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公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12五节《前6个月容买卖上市公司股份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容,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公情形。
13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公相关信息进证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公其他重大信息。
14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公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股份转让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公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15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陈冬根擗
签署日期:⒛25年12月30日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苏州高新区金山路131号股票简称苏州科达股票代码603660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冬根苏州市吴中区***人名称住所拥有权益公股增加□《《《减少?《《有《□有无一致证动人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行生变化□无《?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人是否为上市是《《?是《?是否为上市公司公司一大股否《《□否《□实际控制人东通过证券交易所公集中交易□《《《《《协议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国有股证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行证公新股□《《《《《《《执证法院裁定□继承□《《《《《赠格□《《《《《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公股份数持股数量:129811628《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行证股份
持股比例:22.55%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后,信息披露持股数量:103901628《股义务人拥有权持股比例:18.05%益公股份数量变动数量:25910000《股及变动比例变动比例:4.50%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公股时间:在中登公司法办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份变动公时间方式:协议转让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不适用露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是《□《《《《《《否《?来12个月容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是《□《《《《《《否《?人在此前6《个
17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公,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容与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是《□《《《《《《否《?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公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公负债,未解是《□《《《《《《否《?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公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公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是《□《《《《《《否《?则是否已得到批不适用则
18(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出让方》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陈冬根
签署日期:⒛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