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以及任职
经历等信息,对照独立性相关要求,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以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徐笑波先生、徐放女士、俞国燕女士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