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王刚强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导师。曾任浙江正元集团技术中心主任。现任浙江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教授。自2023年10月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
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均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或其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姓名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大缺席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会次数次数
王刚强770020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认真审阅每次会议材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本人均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并对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等议案;另外,本人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的议案》,重点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与考核事项及出售子公司的公允性和客观性。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视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相关建议整理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会谈沟通及查阅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与本人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保证本人与其他董事享有同等的知情权。在召开各类会议前,公司能事先与本人沟通,及时提供本人所需的各项材料和信息,如实回复本人的问询,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0-2023年存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能被识别的情况,公司已进行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审议流程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认为,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无。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无。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其中《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内部控制审计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对公司经营发展现状和财务状况比较熟悉,本人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无。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无。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无。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有关事项,本人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持续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和生产经营等情况,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谨慎、勤勉,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为公司治理与发展献计献策,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科学决策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
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独立董事:王刚强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