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7证券简称:五洲新春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于2025年12月5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64号)。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律师事务所。本次变更前,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签字律师为秦桂森、罗端、黄雨桑,现变更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秦桂森、黄雨桑。变更原因为:原签字律师罗端由于个人原因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离职,故不再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律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变更签字律师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