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7证券简称:五洲新春公告编号:2025-083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洲新春”)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3360187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5年10月10日,下同)的6.38%;职工董事张迅雷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高级管理人员宋超江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
流通股6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为改善财务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五洲控股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3%。
因个人资金安排,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张迅雷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4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68%。
宋超江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66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45%。
1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持股数量23360187股
持股比例6.38%
IPO 前取得:6906900股(含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本方式取得)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16453287股股东名称张迅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持股数量99000股
持股比例0.02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99000股股东名称宋超江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
2持股数量66500股
持股比例0.01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665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一致行动关系形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股)原因
第一组
实际控制人张峰、俞
浙江五洲新春集233601876.38%越蕾控制的企业团控股有限公司
张峰6962112319.01%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王学勇261882377.15%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一致行动人协
俞越蕾144616183.95%议上海阿杏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阿杏实际控制人之一俞
48200001.32%
格致13号私募证越蕾控制的基金券投资基金
合计13845116537.8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名称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2.7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662027股
3量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324055股
减持期间2025年11月3日~2026年2月2日
首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含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减持股份来源
方式取得)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
拟减持原因改善财务状况,降低经营风险股东名称张迅雷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475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68%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4750股量
减持期间2025年11月3日~2026年2月2日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股东名称宋超江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6625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45%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6625股量
减持期间2025年11月3日~2026年2月2日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4(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五洲控股承诺:
自五洲新春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五洲新春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五洲新春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五洲新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公司将所直接或间接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
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进行减持的,本公司将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
以上承诺内容均为不可撤销之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原就以上相关内容已作出的书面承诺与本承诺不一致的,以本承诺内容为准。
董事张迅雷、高级管理人员宋超江需遵守: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1)将如实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2)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本人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
减持期间内,其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具体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5(三)其他风险提示上述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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