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9证券简称:灵康药业公告编号:2025-065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大厦27层,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3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094803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3.9888%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陶灵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就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何超先生、独立董事何前女士因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隋国平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陶灵萍女士、副总经理
陶小刚先生、刘力明先生、财务总监张俊珂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09039840 99.8576 399078 0.1289 41457 0.0135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A 股 309036266 99.8564 365252 0.1180 78857 0.0256
2.02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09055274 99.8626 346244 0.1118 78857 0.0256
2.0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09048174 99.8603 353344 0.1141 78857 0.0256
2.04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09036266 99.8564 365252 0.1180 78857 0.02562.05 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09055474 99.8627 346044 0.1118 78857 0.0255
2.06议案名称: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08695966 99.7465 705552 0.2279 78857 0.0256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08712974 99.7520 688544 0.2224 78857 0.0256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陶灵萍30740806799.3303是
3.02陶小刚30741715299.3333是
3.03张辉30742695599.3364是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4.01王洪信30740810299.3304是
4.02祝明30744016299.3407是
4.03杜巨玲30740895299.3306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01陶灵萍2106984991.0453
3.02陶小刚2107893491.0845
3.03张辉2108873791.1269
4.01王洪信2106988491.0454
4.02祝明2110194491.1839
4.03杜巨玲2107073491.0491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的,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3、4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勇、吴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