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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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3)第130号
致: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二〇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如下的法律意见。
信达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含当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信达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信达假设:1、贵公司提供给信达文件中的盖章、签字均真实,所有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一致;2、贵公司所提供给信达的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3、贵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且无隐瞒、遗漏和误导之处。
1法律意见书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贵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
象、现场会议地点等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20日(不含会议召开当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
2023年5月16日下午14:00,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在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东区产业园基地何营路8号院5号楼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5名,代表贵公司股份
29967784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659%。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9名,代表贵公司股份279240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7%。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其身份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2法律意见书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247024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076%。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按《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所有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具体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汇总表》。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以下无正文)
3法律意见书
附件: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汇总表表决意见非累积投票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股股东所持有股东所持有东所持有效表
序号议案名称股数(股)股数(股)股数(股)效表决权股效表决权股决权股份总数份总数比例份总数比例比例《关于公司
2022年度董
1.0030207334099.8688%00.0000%3969000.1312%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监
2.0030207334099.8688%00.0000%3969000.1312%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3.00报告(全文30207334099.8688%00.0000%3969000.1312%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财
4.0030207334099.8688%00.0000%3969000.1312%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
5.00
润分配预案302470240100.0000%00.0000%00.0000%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3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
6.00
和内部控制30193364099.8226%00.0000%5366000.1774%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
7.00
买理财产品29997994099.1767%24903000.8233%00.0000%的议案》《关于申请
2023年度综
8.00
合授信额度302470240100.0000%00.0000%00.0000%及相关担保
1法律意见书
事项的议案》《关于对董事2022年度薪酬发放进
9.00行确认及调
302470240100.0000%00.0000%00.0000%
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对监事2022年度
10.00薪酬发放进
302470240100.0000%00.0000%00.0000%
行确认的议案》《关于修改
11.00<公司章
302470240100.0000%00.0000%00.0000%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部分管
12.00
理制度的议29997994099.1767%24903000.8233%00.0000%案》股东大会议
12.01
事规则29997994099.1767%24903000.8233%00.0000%董事会议事
12.02
规则29997994099.1767%24903000.8233%00.0000%监事会议事
12.03
规则29997994099.1767%24903000.8233%00.0000%关联交易管
12.04
理制度29997994099.1767%24903000.8233%00.0000%对外担保和
12.05资金往来管
29997994099.1767%24903000.8233%00.0000%
理制度独立董事工
12.06
作制度29997994099.1767%24903000.8233%00.0000%信息披露管
12.07
理制度29997994099.1767%24903000.8233%00.0000%募集基金管
12.08
理制度29997994099.1767%24903000.8233%00.0000%控股股东和
12.09实际控制人
29997994099.1767%24903000.8233%00.0000%
行为规范
2法律意见书《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
13.00
序向特定对30240244099.9776%678000.0224%00.0000%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