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2025年度,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位独立董事组成,分别为许晓芳女士、赵
艳萍女士和曹磊女士,其中会计专业人士许晓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就年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审议通过了全部10项议案,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内容
第一次年审沟通会:
1.财务总监汇报公司年度经营情况;
2.董事会秘书汇报公司年度重要事项
2025年1月
第一次年审沟通会情况;
15日
3.审计团队介绍年审工作安排、年审工
作计划;
4.内审负责人汇报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第二次年审沟通会:
1.沟通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2025年4月2.审阅经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议意见后
第二次年审沟通会
16日的财务报表;
3.由内审负责人汇报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以下全部议案: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2025年4月委员会第十一次会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3日议4.《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7.《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5月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8月审议并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6日及摘要)》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10月
审议并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9日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估,我们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我们认为其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年度审计计划,认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同管理层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2次年审沟通,顺利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
公司的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全方位的沟通交流,
充分发挥公司赋予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坚实保障,以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许晓芳、赵艳萍、曹磊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