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2名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5年9月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选举独立董事潘俊先生、独立董事曹悦先生、董事李亨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潘俊先生担任。本次换届选举前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要求,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2025年9月5日起,公司取消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在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
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了8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
席了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坏账准备、选聘审计机构、聘任财务总监和审计负责人等情况进行了审核,与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就2024年年报审计情况进行沟通,听取了会计师关于
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情况及结果的汇报,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2025.01.21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1.《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项目
2025.03.07
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选聘文件》
1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1.《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3.《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4.《审计部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及2025年工作计划》
5.《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03.176.《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7.《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9.《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2027年)的议案》
11.《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04.24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8.152.《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3.《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5.9.23
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关于聘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10.24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12.301.《关于预计2026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员会第二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
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开展协调工作,促进公司
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与注册会计师持续沟通,掌握年报审计的工作安排,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以及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2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其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制订了合理的审计计划,密切保持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联络;参与审计的会计师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够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审计委员会以单一选聘方式组织开展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项目选聘工作。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的参选文件,其符合公司选聘项目的各项要求。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5年度,各位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均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优化进行了监督和指导,
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能够有效防范业务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风险,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切
实有效地监督和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阅、评估、协调等相关职责,保障公司合规、稳健运营。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依
3规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自身专业优势,推动公司不断完善内
控体系和提升财务规范水平,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