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1/4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
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项目组成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鉴于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崔广余先生离职,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安排,将签字注册会计师更换为强月美女士。
针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组成共计10人的项目组,其中:
项目合伙人:齐利平女士,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奇精机械(603677)、瑞纳智能(301129)、华盛锂电
(688353)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张池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奇精机械(603677)、森泰股份(301429)、八方股份(60348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强月美女士,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
2/4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女士,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作为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皖能电力(000543)、奇精机械(603677)、铜冠矿建(92001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在审计计划确定后及审计初稿完成后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相关高管进行了详细的汇报与沟通。相关沟通情况如下:
(一)2026年1月26日,公司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年审会计师与公司相关高管关于奇精机械2025年度审计工作第一次沟通会议,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审计工作进展等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对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关注的事项、审计工作建议进行交流和反馈。
(二)2026年3月4日,公司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年审会计师与公司相关高管关于奇精机械2025年度审计工作第二次沟通会议,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的工作进度情况、审计结论等进行了详细的汇报,深入解答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初稿的相关问询。
三、总体评价
3/4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制订了合理的审计计划,密切保持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联络;参与审计的会计师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够按时完成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