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四川
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7号)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21604938股,每股发行价为9.72元,扣除证券公司承销费、保荐费等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0563.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 XYZH/2022CDAA5BO00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在2025年度以前使用募集资金8751.46万元,其中:2022年度投入募投项目1467.45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067.38万元,该预先投入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
XYZH/2022CDAA5F0005 号鉴证报告。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067.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23年度投入募投
项目4249.55万元,2024年度投入募投项目3034.46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单位:元
2025年募集资金使用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
利息收入置换前期自余额本年支出手续费补充流动资金31日余额筹资金投入
120155976.83293639.8836004868.70636.0756540090.0227904021.9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及子公司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华智”)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在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31020100101593091)、子公司德阳华智在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31020100101592932)仅用于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
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合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43102010010159309125865873.25291504.9226157378.17
公司成都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4310201001015929321744508.792134.961746643.75
公司成都分行
合计—27610382.04293639.8827904021.9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999.0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00.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654.0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351.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8.27%截至期末累计已变更项是否达项目可行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投入金额与承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目,含部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本年度实到预计性是否发承诺投资诺投入金额累计投入诺投入金额的入进度(%)定可使用状项目分变更总额入金额现的效益效益生重大变
总额(1)金额(2)差额(3)=(4)=(2)/(1)态日期(如有)(注1)化
(2)-(1)智慧路灯智2025年8月否19999.0615138.0215138.023600.4912351.95-2786.0781.6031日-1154.38否否能制造项目
合计—19999.0615138.0215138.023600.4912351.95-2786.07——-1154.38——
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由于在建设过程中,公司结合自身生产需求和市场最新动态,对设备方案进行了全面的评估与论证,并在产能整合、数字化建设和工艺流程等方面进行了统筹与优化,争取配备更加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投资进度。为确保后续工作的稳步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于
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将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31日。截至2025年8月31日,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但仍有部分设备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公司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报告期内无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将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总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15138.02万元,终止办公楼和部分设备的建设;将募投项目调整后预计剩余募集资金金额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已将56540090.02元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无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保障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优化调整设备购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置费,适当降低紧迫性低的设备购置,减少对设备的采购需求,提升项目建设效率。通过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总体上减少了项目实际支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募集资金共计27904021.92元,其中26157378.17元作为活期存款存放于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专户,1746643.75元作为活期存款存放于子公司德阳华智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无
注1: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报告期内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于2025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项后到年底,投产运行时间较短,产能刚开始爬坡。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8000万元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存款期限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2月21日,存放于431020100201374031账户。截至本报告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
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产品类型、风险收受托方产品名称认购金额起息日到期日号益特征
8000.002024年12月2025年2月1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0日21日
七、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变更后项截至期末计本年度实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是否达到变更后的项目可变更后的对应的目拟投入实际累计投本报告期实
划累计投资际投入金(%)(3)定可使用状预计效益行性是否发生重
项目原项目募集资金入金额(2)现的效益
金额(1)额=(2)/(1)态日期(注1)大变化总额智慧路灯智智慧路灯智2025年8月
15138.0215138.023600.4912351.9581.60-1154.38否否
能制造项目能制造项目31日
合计—15138.0215138.023600.4912351.95—————
“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行业发展趋势、市场情况及公司情况等因素,经过充分论证可行性后制定。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近年来地方政府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规模收缩,导致智慧路灯等新基建项目的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为节省投资成本、匹配市场需求,公司一方面压缩非核心投资,取消办公楼建设、部分设备采购等非必要开支,并通过从母公司华体科技搬迁部分设备,确保各环节的产能不受影响,减少重复投资;另一方面在建设过程中通过设备智能化改造、优化工艺流程等方式提升单位设备产出效率,弥补投资规模缩减的影响,保证产能目标的实现。综上所述,基于行业发展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状况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投资成本,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项目)
终止办公楼和部分设备的建设。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将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总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15138.02万元,终止办公楼和部分设备的建设;将募投项目调整后预计剩余募集资金金额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56540090.02元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由于在建设过程中,公司结合自身生产需求和市场最新动态,对设备方案进行了全面的评估与论证,并在产能整合、数字化建设和工艺流程等方面进行了统筹与优化,争取配备更加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投资进度。为确保后续工作的稳步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将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31日。截至2025年8月31日,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但仍有部分设备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公司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1: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报告期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于2025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项后到年底,投产运行时间较短,产能刚开始爬坡。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会计师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
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XYZH/2026CDAA4B0258”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结论为:我们认为,华体科技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体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体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