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9证券简称:华体科技公告编号:2026-013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7号)批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21604938股,每股发行价9.72元,扣除证券公司承销费、保荐费等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0563.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XYZH/2022CDAA5BO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25年度以前使用募集资金8751.46万元,其中:2022年度投入募投项目
1467.45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067.38万元,该预先投入
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 XYZH/2022CDAA5F0005号鉴证报告。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067.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23年度投入募投项目4249.55万元,2024年度投入募投项目3034.46万元。
2、2025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2025年募集资金使用
置换前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
利息收入期自筹手续补充流动余额本年支出31日余额资金投费资金入
120155976.83293639.8836004868.70636.0756540090.0227904021.9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余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合计
兴业银行43102010010159309125865873.25291504.9226157378.17
兴业银行4310201001015929321744508.792134.961746643.75
合计—27610382.04293639.8827904021.9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5月21日经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实施。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
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2022年11月14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华智”)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31020100101593091)、子公司德阳华智在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31020100101592932)仅用于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是否金额期限资金到账年化收收益金额如协议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理财起始日(万元)(天)日益率(元)期赎回兴业银兴业银行行股份企业金融
有限公人民币结保本浮动收益800053天2024.12.302025.2.212.15%249753.43是司成都构性存款分行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但仍有部分设备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公司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募集资金共计27904021.92元,其中
26157378.17元作为活期存款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746643.75元作为活期
存款存放于子公司德阳华智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本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件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体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附件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999.0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00.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654.0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351.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8.27%已变更截至期末累计是否达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项目可行项目,含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本年度截至期末投入金额与承本年度到预计承诺投资调整后投投入进度预定可使性是否发部分变承诺投资承诺投入投入金累计投入诺投入金额的实现的效益
项目资总额(%)(4)用状态日生重大变更(如总额金额(1)额金额(2)差额(3)=效益(注
=(2)/(1)期化
有)(2)-(1)1)
智慧路灯智19999.03600.412351.92025年8月-1154.否15138.0215138.02-2786.0781.6031日否否能制造项目69538
19999.015138.03600.412351.9-1154.
合计—15138.02-2786.07————
629538
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由于在建设过程中,公司结合自身生产需求和市场最新动态,对设备方案进行了全面的评估与论证,并在产能整合、数字化建设和工艺流程等方面进行了统筹与优化,争取配备更加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因此在一定程度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上延缓了投资进度。为确保后续工作的稳步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将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31日。截至2025年8月31日,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但仍有部分设备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公司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报告期内无
本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将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总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15138.02万元,终止办公楼和部分设备的建设;将募投项目调整后预计剩余募集资金金额永久性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56540090.02元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无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保障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下,公司优化调整设备购置费,适当降低紧迫性低的设备购置,减少对设备的采购需求,提升项目建设效率。通过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总体上减少了项目实际支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募集资金共计27904021.92元,其中26157378.17元作为活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款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746643.75元作为活期存款存放于子公司德阳华智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无注1: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报告期内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于2025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项后到年底,投产运行时间较短,产能刚开始爬坡。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变更后项截至期末计本年度实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是否达到变更后的项目可变更后的对应的目拟投入实际累计投本报告期实
划累计投资际投入金(%)(3)=定可使用状预计效益行性是否发生重
项目原项目募集资金入金额(2)现的效益
金额(1)额(2)/(1)态日期(注1)大变化总额
智慧路灯智智慧路灯智15138.0215138.023600.4912351.9581.602025年8月-1154.38否否能制造项目能制造项目31日
合计—15138.0215138.023600.4912351.95—————
“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行业发展趋势、市场情况及公司情况等因素,经过充分论证可行性后制定。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近年来地方政府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规模收缩,导致智慧路灯等新基建项目的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为节省投资成本、匹配市场需求,公司一方面压缩非核心投资,取消办公楼建设、部分设备采购等非必要开支,并通过从母公司华体科技搬迁部分设备,确保各环节的产能不受影响,减少重复投资;另一方面在建设过程中通过设备智能化改造、优化工艺流程等方式提升单位设备产出效率,弥补投资规模缩减的影响,保证产能目标的实现。综上所述,基于行业发展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状况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投资成本,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项目)
终止办公楼和部分设备的建设。本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将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总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15138.02万元,终止办公楼和部分设备的建设;将募投项目调整后预计剩余募集资金金额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56540090.02元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由于在建设过程中,公司结合自身生产需求和市场最新动态,对设备方案进行了全面的评估与论证,并在产能整合、数字化建设和工艺流程等方面进行了统筹与优化,争取配备更加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投资进度。为确保后续工作的稳步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慎研究后决定,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将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31日。截至2025年8月31日,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但仍有部分设备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公司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1: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报告期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于2025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项后到年底,投产运行时间较短,产能刚开始爬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