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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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1-2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10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CDAA4B0258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体科技)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华体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我们认为,华体科技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体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1鉴证报告(续) XYZH/2026CDAA4B0258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体科技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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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7号)批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21604938股,每股发行价为9.72元,扣除证券公司承销费、保荐费等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0563.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2CDAA5BO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5年度以前使用募集资金8751.46万元,其中:2022年度投入募投项目1467.45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067.38万元,该预先投入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 XYZH/2022CDAA5F0005号鉴证报告。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067.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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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投入募投项目4249.55万元,2024年度投入募投项目3034.46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2025年募集资金使用
置换前
2025年1月12025年12月
利息收入期自筹手续补充流动日余额本年支出31日余额资金投费资金入
120155976.83293639.8836004868.70636.0756540090.0227904021.9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2022年11月14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华智”)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31020100101593091)、子公司德阳华智在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31020100101592932)仅用于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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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余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合计
兴业银行43102010010159309125865873.25291504.9226157378.17
兴业银行4310201001015929321744508.792134.961746643.75
合计—27610382.04293639.8827904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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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999.0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00.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654.0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351.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8.27%已变更截至期末累截至期项目可项目,计投入金额项目达到是否达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末投入行性是承诺投资含部分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与承诺投入预定可使本年度实到预计
承诺投资承诺投入累计投入进度(%)否发生
项目变更总额入金额金额的差额用状态日现的效益效益总额金额(1)金额(2)(4)=重大变
(如(3)=期(注1)
(2)/(1)化
有)(2)-(1)智慧路灯智
否19999.0615138.0215138.023600.4912351.95-2786.0781.602025年8-1154.38否否能制造项目月31日
合计—19999.0615138.0215138.023600.4912351.95-2786.07——-1154.38——
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由于在建设过程中,公司结合自身生产需求和市场最新动态,对设备方案进行了全面的评估与论证,并在产能整合、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数字化建设和工艺流程等方面进行了统筹与优化,争取配备更加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投资进度。为确保后续工作的稳步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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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将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31日。截至2025年8月31日,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但仍有部分设备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公司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报告期内无
本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将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总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15138.02万元,终止办公楼和部分设备的建设;将募投项目调整后预计剩余募集资金金额永久
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56540090.02元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无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金管理制度》,在保障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优化调整设备购置费,适当降低紧迫性低的设备购置,减少对设备的采购需求,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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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项目建设效率。通过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总体上减少了项目实际支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募集资金共计27904021.92元,其中26157378.17元作为活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期存款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746643.75元作为活期存款存放于子公司德阳华智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无
注1: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报告期内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于2025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项后到年底,投产运行时间较短,产能刚开始爬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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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短期理
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购买了兴业银行的8000万元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存款期限为2024年12月
30日至2025年2月21日,存放于431020100201374031账户。该理财产品到期后已赎回。
2025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产品类型、风险受托方产品名称认购金额起息日到期日号收益特征
2024年2025年
1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8000.00
12月30日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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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变更后项截至期末计本年度实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是否达到变更后的项目可变更后的对应的目拟投入实际累计投本报告期实
划累计投资际投入金(%)(3)=定可使用状预计效益行性是否发生重
项目原项目募集资金入金额(2)现的效益
金额(1)额(2)/(1)态日期(注1)大变化总额智慧路灯智智慧路灯智2025年8月
15138.0215138.023600.4912351.9581.60-1154.38否否
能制造项目能制造项目31日
合计—15138.0215138.023600.4912351.95—————
“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行业发展趋势、市场情况及公司情况等因素,经过充分论证可行性后制定。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近年来地方政府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规模收缩,导致智慧路灯等新基建项目的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为节省投资成本、匹配市场需求,公司一方面压缩非核心投资,取消办公楼建设、部分设备采购等非必要开支,并通过从母公司华体科技搬迁部分设备,确保各环节的产能不受影响,减少重复投资;另一方面在建设过程中通过设备智能化改造、优化工艺流程等方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式提升单位设备产出效率,弥补投资规模缩减的影响,保证产能目标的实现。综上所述,基于行业发展项目)
状况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投资成本,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终止办公楼和部分设备的建设。本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将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总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15138.02万元,终止办公楼和部分设备的建设;将募投项目调整后预计剩余募集资金金额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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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56540090.02元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由于在建设过程中,公司结合自身生产需求和市场最新动态,对设备方案进行了全面的评估与论证,并在产能整合、数字化建设和工艺流程等方面进行了统筹与优化,争取配备更加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投资进度。为确保后续工作的稳步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将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31日。截至2025年8月31日,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但仍有部分设备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公司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1: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报告期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于2025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项后到年底,投产运行时间较短,产能刚开始爬坡。
9使用告
出具报于仅限使用告出具报于仅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