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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冠新材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继续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

中国证券网 2022-02-24 21:02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2月24日晚间,永冠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1001612,发证时间:2021年11月18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不含子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连续三年(2021年至2023年)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鉴于2021年公司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故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所获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为改善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冠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资产结构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山东永冠增资18,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剩余15,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山东永冠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13,000万元。

据了解,山东永冠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发展态势良好,面对行业市场和技术发展的趋势,研发项目对资金需求较大,对其增资可优化其资产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提高研发和合同履约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也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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