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1证券简称:永冠新材公告编号:2025-095
转债代码:113653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17,由董事长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16日~2026年4月15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5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52.58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798%
累计已回购金额2511.789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2.20元/股~18.7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0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关于提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吕新民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11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50元/股(含20.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1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0.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0.3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6.0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4%,购买的最高价为17.88元/股、最低价为17.0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79.525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2.5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98%,购买的最高价为18.70元/股、最低价为12.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511.789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