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2证券简称:锦和商管公告编号:2026-021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
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科建”)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
司北京北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北锦”),双方各占股权比例
50%,该公司在管项目为“天宁1号*越界锦园”。2023年至2024年期间,为保证
该项目正常经营,公司与北科建协商一致,决定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对北京北锦进行同比例财务资助,双方拟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各不超过9000万元,定向用于支付“天宁1号*越界锦园”前期业主租金、押金、物业费及更新改造费用等款项,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9日、2024年3月30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2024-016)。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和北科建共计对北京北锦提供财务资助1700万元,其中,公司实际提供财务资助850万,到期日为2026年10月8日。
2、项目推进过程中,北京北锦与项目业主方北京天宁一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宁一号”)存在纠纷,经各方多轮协商决定终止合作。北京北锦两方股东共同约定由北京北锦退还两方股东各自的财务资助本息,其中退还公司对北京北锦的财务资助本息共计9413284.27元。截至目前,公司对北京北锦的财务资助本息已全部收回。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2023年,为保证“天宁1号*越界锦园”项目正常经营,公司与北科建协商一致,决定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对北京北锦进行同比例财务资助,公司拟提供借款额度5500万元,该笔资金将定向用于支付“天宁1号*越界锦园”前期业主租金、押金、物业费及更新改造费用等款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披露的《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024年,为保证“天宁1号*越界锦园”资金需求量及后续运营,公司拟在前
述借款额度基础上,继续提供借款额度3500万元,借款期限自首笔借款实际支付之日起3年,北京北锦可视资金情况提前还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的《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二、财务资助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锦和商管与北科建对北京北锦的财务资助情况如下:
股东方接受方拆借金额(元)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锦和商管北京北锦6500000.002023/10/92026/10/8
北科建北京北锦6500000.002023/10/92026/10/8注
锦和商管北京北锦2000000.002024/9/292026/10/8
北科建北京北锦2000000.002024/9/292026/10/8
合计17000000.00
注:北京北锦与公司和北科建两个股东分别签订《借款协议》,北京北锦分两次向两个股东分别申请了9000万元的借款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北京北锦可分笔提取,实际借款余额不超过借款授信额度,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借款期限自首笔借款实际支付之日起3年,北京北锦可视资金情况提前还款。借款利率根据首笔借款实际发放时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浮 10%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北京北锦实际取得的借款金额合计人民币1700万元。其中,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借款850万元。
项目推进过程中,北京北锦与项目业主方天宁一号存在纠纷,经各方多轮协商决定终止合作。北京北锦两方股东共同约定由北京北锦退还两方股东各自的财务资助本息,其中退还公司对北京北锦的财务资助本息共计9413284.27元。截至目前,公司对北京北锦的财务资助本息已全部收回。
三、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截至目前,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均为零(0)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