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证券简称:晶华新材公告编号:2025-038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晶华胶粘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7033856.08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09223363.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截至2025年5月21日,公司总股本28969906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882800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2878162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903463.49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8.64%。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6002679.9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41906143.4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2.51%。本年度
公司未实施注销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5903463.496679620.7119978248.96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7033856.0856568938.345815328.58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409223363.5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52561333.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43139374.3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52561333.16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否
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21.84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规定,也保障了公司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并统筹考虑了未来的
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