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付息日期: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晨丰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即会议召开前一个交易日
(四)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
(五)会议召开地点:线上
(六)会议形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七)投票表决期间: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17:00前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
内(即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内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2023年11月1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
2、发行人;
3、受托管理人;
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2.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为《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异议期已于2023年11月8日17:00结束,异议期内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
根据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视为已召开并表决完毕,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反对0%,弃权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资格、召集方式、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晨丰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晨丰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之盖章页)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7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