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5证券简称:晨丰科技公告编号:2026-058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是否在前本次担保本次担保被担保人名称担保余额(不含期预计额是否有反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度内担保辽宁北网新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4000万元13000万元是否称“北网新能”)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1466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73.08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北网新能基于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申请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开立商业汇票承兑、非融资性保函,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并签订《综合授信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
基于上述融资事项,为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深耕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公司与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网新能提供敞口额度为
40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辽宁北网新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其他:控股孙公司司持股情况
辽宁沈抚北方电网技术有限公司持股94.2752%,其他股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东持股5.7248%。辽宁沈抚北方电网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500MADMFDW95Y成立时间2024年6月5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86号华润大厦第19层注册地
02+03+05+08单元
注册资本4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对外承包工程;金属工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项目/2025年度(经审/2026年1-3月(未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10019.0811465.8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6154.587911.84
资产净额3864.503553.99
营业收入6562.14493.32
净利润187.09-310.5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ZHHT26000248912001 号)
2.保证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3.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乙方)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
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5.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6年06月10日至2027年06月10日(皆含本日)。为避免疑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也指债权确定期间。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北网新能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北网新能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资金需求,保障其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中,北网新能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但公司能对北网新能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经营情况与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公司能够对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146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08%。其中,公司为全资或控
股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4600万元,公司为参股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