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5证券简称:晨丰科技公告编号:2026-045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5月26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
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6年5月
22日以现场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
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储能项目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规划目标,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储能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追加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孙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能够对孙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被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及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刘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通辽金麒麟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七家标的公司2023-2025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及补偿安排的议案》
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业绩承诺相关约定,本次业绩承诺未达目标,已触发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尽快向补偿义务人发送补偿通知,并将督促其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补偿。
本议案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辽金麒麟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七家标的公司2023-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丁闵先生、张锐女士回避表决。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附件:刘辉先生简历
刘辉先生,汉族,1983年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任成都湛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自由职业;2021年9月至2025年3月任成都汉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科芯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2024年8月至今任海南广兴科技有限公司财务
负责人;2025年1月至今任北京风光聚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
事务合伙人;2025年3月至今任北方电网(北京)供电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刘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