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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天然气: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3-10-28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689证券简称:皖天然气公告编号:2023-057

债券代码:113631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1、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21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通过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02)。

3、2022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公司收到了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批复》,根据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年 12月 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独立董事李鹏峰先生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5、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5)。

6、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7、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了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262名激励对象授予781.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81元/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8、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原因及方法

(一)调整原因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

前的公司总股本47823239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5646478.80元。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5日。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调整方法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派息、缩股、配股等影响公司

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激励计划》的上述规定,公司《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81元/股调整为4.61元/股(4.81-0.2)。

根据公司2023年1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需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4.61元/股。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股份注销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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