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0证券简称:至纯科技公告编号:2025-104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
4号)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状况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
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众华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众华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1/5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家
2/5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育荪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薛建兵
(3)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会英成为注开始从事开始为本公近三年签署及复开始在本所姓名项目角色册会计上市公司司提供审计核过上市公司审执业时间师时间审计时间服务时间计报告家数许育荪项目合伙人2001年1998年2021年9月2025年5家薛建兵签字注册会计师2014年2010年2022年12月2025年2家李会英质量控制复核人2004年2003年2017年1月2025年1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3/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98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2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众华事务所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状况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众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众华事务所对此无异议。众华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众华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予以指导并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
4/5意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