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0证券简称:至纯科技公告编号:2025-082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集成”)、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汇科技”)、珠海至微
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至微”)。本次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因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系
统集成、波汇科技、珠海至微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事项,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和《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系统集成提供担保金额为
3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64684.03万元;本次公司
为波汇科技提供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
6300.00万元;本次公司为珠海至微提供担保金额为48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
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系统集成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
1超过85.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79.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5.50亿元,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自有房产及土地等资产抵押进行融资业务。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的变化,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并调剂具体的融资担保事宜。调剂方式为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
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调剂范围为公司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期间新增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近日,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系统集成、波汇科技、珠海至微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事项,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分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和《保证合同》。
本次公司为系统集成提供担保金额为3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64684.03万元;本次公司为波汇科技提供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6300.00万元;本次公司为珠海至微提供
担保金额为48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0年9月7日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洪梦华统一社会信用
913101205618856898
代码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2幢3、4层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经营范围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规划设计管理;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
2料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普通
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量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
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负债合计227491.18万元
总资产315699.14万元
净资产88207.96万元
营业收入132218.61万元净利润9787.41万元
上述数据为2024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2-06-19
注册资本10716.700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海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91310000740282787T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创路266号5幢5层502室
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其他通用仪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
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设计;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
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机械设
3备研发;数据处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负债合计29163.84万元
总资产78854.08万元
净资产49690.23万元
营业收入24612.64万元净利润3048.45万元
上述数据为2024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珠海至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至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2024-12-12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马希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E67YY21B
证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金瑞二路163号301房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经营范围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负债合计0万元总资产0万元净资产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上述数据为2024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受信人: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4(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叁亿壹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5)保证期间: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最高债权额为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
5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其中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折合)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
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5)保证期间: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
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4、《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债务人:珠海至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叁仟捌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
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前述各项债权在本合同中合称为被担保债权。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被担保债权的比例为100%。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
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6)其他增信措施:为确保债权的实现,珠海至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抵押人)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抵押权人)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人将部分约定的财产抵押给抵押权人。以及珠海至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出质人)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质权人)签订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出质人将不少于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应收账款出质给质权人。
65、《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债务人:珠海至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保证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
的相关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
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前述各项债权在本合同中合称为被担保债权。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被担保债权的比例为100%。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
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99517.64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2.00%。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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