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3证券简称:江苏新能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推动公司优化经营质效、强化规范运作、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回报投资者,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方案于2026年4月24日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能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
2025年,公司累计发电量35.19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20.87亿元,实现归母净
利润5.07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38%。
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公司将锚定新能源主业发展方向,以项目
拓展为核心,以精益运营为支撑,全面提升经营质效,奋力推动“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聚力项目攻坚,筑牢发展支撑。聚焦新能源项目资源,坚持“择优开发”,筑牢公司发展根基,协同省属企业摸排、挖掘风光资源,加快连云港青口盐场渔
1光一体化发电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更多优质新能源项目落地,扩大装机规模。
深化精细运营,夯实经营根基。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将成本控制、效率提升、风险管控等精细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持续开展设备专项治理和“无故障风场”创建,巩固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管控,分层分类构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提升市场能力,挖掘增利空间。持续关注电力市场,把握行业政策、市场动态、供需变化等关键要求,优化市场交易策略,强化交易能力,加快推进辅助系统研发,以科技赋能交易效率提升,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
二、强化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坚持科技服务主业,创新引领发展,科学研判新能源领域前沿技术发展趋势,以智能运维、氢能综合利用等领域为重点,开展系统性、中长期科研攻关,推动成果转化,为公司主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深化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强战略合作,持续聚焦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新型钠离子电池储能、新型钙钛矿光伏组件等领域,调动和集聚优质创新资源开展联合攻关,并积极参
与第二批江苏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建设申报;深度参与由控股股东牵头的国家重点
研发计划“大型海上风电场智能运维关键技术及应用”相关研究任务,开展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制氢技术方案论证研究;深化生产经营数字化、智能化应用,
开展光伏电站无人机巡检及缺陷智能诊断、风机叶片内外部协同巡检等技术研究,推动实现全链条安全管控与关键环节智能化监控。
三、完善公司治理,夯实规范运作基础
公司扎实推进规范运作,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完善现代化治理体系,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治理全过程,推动合规治理与价值创造
2深度融合,着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治理机制,为公司行稳致
远奠定坚实基础。
2026年,公司将持续健全治理制度体系,衔接监管治理新规,着力优化治理
体系与运行机制,推动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持续巩固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成果,不断探索创新实践,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提升积累有益经验。积极贯彻法治合规要求,全面深化内控合规建设,依托“三道防线”协同机制,持续优化管理体系,推动合规风控全覆盖,确保层层压实责任,筑牢发展屏障。坚持探索可持续发展新实践,努力提升公司ESG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从ESG风险识别、数据核算到披露要点的全流程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ESG理念与公司运营的深度融合,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价值创造。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形成发展合力
公司高度重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规范与能力提升,2026年,将持续深化“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建设,打造权责清晰、监督有力、履职高效的责任体系,推动公司治理效能与整体发展质量双向提升。通过不断健全沟通机制,及时传递法律法规动态、监管政策、典型案例等,积极组织参加监管培训与学习活动,强化“关键少数”对治理规则的精准把握与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合规管控、风险防范意识与综合履职能力。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将进一步夯实制度执行保障,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落地执行与动态优化,进一步健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持续稳定分红,注重投资者回报
公司秉承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的理念,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确保公司分红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提升股东回报
3水平。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91475880股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4亿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35%。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将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
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2026年,公司计划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并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采用“视频播放+文字互动”形式,动态展示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将亲自出席,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公司将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接待现场调研、参加券商策略会等多样化方式与投资者保持畅通交流,全面传达公司投资价值,主动、及时、高效回应投资者诉求与关切。
2026年,公司将继续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
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及其规范性与透明度,拓展自愿信息披露范围,并通过社交媒体推送可视化报告等方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帮助投资者更直观、高效地理解公司价值与经营动态,促进公司内在价值的有效传递。
七、其他说明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规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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