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新能
证券代码:603693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New Energy Development Co. Ltd.)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2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4
议案一:..................................................6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6
议案二:.................................................17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7
议案三:.................................................34
《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34
议案四:.................................................35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5
议案五:.................................................39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39
议案六:.................................................41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41
议案七:.................................................42
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2
议案八:.................................................45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5
议案九:.................................................59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59
议案十:.................................................65
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65
议案十一:................................................73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73
议案十二:................................................78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78
1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程序号议程
(1)主持人宣布开会
(2)宣布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
1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3)选举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4)宣读会议须知
宣读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4)《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
(7)《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9)《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股东发言和提问
(2)现场投票表决
3(3)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4)宣读表决结果
(5)宣读股东会决议
2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6)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7)签署会议文件
(8)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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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现制定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如下:
1、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
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干扰股东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2、为确认出席的股东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予配合。完成核对后,请股东在“股东会签到表”上签到。
3、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时,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股东会签到表”上签到的股东,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现场会议的表决,但可在股东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4、股东参加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会议
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5、要求发言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为宜。由于股东会时间有限,公司将根据登记情况统筹安排股东发言,公司不能
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表”上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在股东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6、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
东会议题无关、有关事项尚待调查或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回答质询将泄露公司
商业秘密或损害股东共同利益等,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7、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8、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公布。
10、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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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6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不断健全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笃行实干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经营概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一年。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外部环境,公司始终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统筹发展安全与长远布局,经营质效持续提升,改革发展举措落地落实,核心经营能力与可持续发展根基持续夯实。年内,公司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持续优化提升,企业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全年项目开发建设稳步发展,公司国信溧阳储能电站项目、宁海农光互补发电项目、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一期)并网投产。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先行投资的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牵头联合体中选并获得15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开发权,公司全力协同推进项目进程,进一步助力区域能源结构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7亿元,同比下降0.58%;毛利率49.98%,同比下降1.45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7亿元,同比增长
21.7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79.71亿元,较年初增长1.97%。2025年,公司控股新能源发电项目累计发电量35.1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54%,其
7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中,陆上风电发电量22.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31%,海上风电发电量9.7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29%;全年光伏板块新增装机约9万千瓦,项目总体运行平稳,发电量3.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9%;截至报告期末,淮安生物质在地方园区供热方案解决后已停止供热,四家生物质全部处于停运阶段,报告期内,淮安生物质累计供热量34.17万吨,同比下降28.18%。2025年6月,公司投资的国信溧阳 100MW/200MWh 储能电站项目顺利并网,目前公司共运营 2 座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报告期内累计上网电量1.41亿千瓦时。
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68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第四届董事《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5年4
会第七次会月22日《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议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法治工作报告》
《2024年度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报告》
《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8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评估及制定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事项的议案》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2025年5《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
会第八次会月23日司签署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
第四届董事
2025年6
会第九次会《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月13日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5年7
会第十次会月9日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并修订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议事规则的议案》
9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
2025年7
会第十一次月25日《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会议议案》《关于修订<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10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任期及
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
第四届董事
2025年8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会第十二次月26日会议《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关于修订<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9
会第十三次月16日《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委员的议会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2025年《关于大丰 H19#、东台 H4#/H6#海上风电项目相关事
会第十四次10月22宜的议案》会议日
第四届董事2025年《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第十五次10月28
会议日《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关于兑现公司经理层2024年度薪酬和绩效的议
第四届董事2025年案》
会第十六次12月31会议日《关于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清算情况和2025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案》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了3次股东(大)会,审议23项议案,所有
议案均获得通过。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2024年年度2025年5《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1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东大会月13日《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2025年第一
2025年7
次临时股东《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月25日大会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第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
次临时股东11月7日 《关于大丰 H19#、东台 H4#/H6#海上风电项目相关会事宜的议案》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结合委员会职能调整,战略委员会变更为战略与可
12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变更为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及董事会授权,规范履行职责,就专业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提供意见与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4、董事履职、绩效评价及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持续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稳步推进改革落地执行,年内共计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及时补选覃空、乔兵为董事、选举陈华担任董事长,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履职,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和审慎表决,积极推动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和落地实施,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较好完成了各项经营管理任务,董事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经营业绩、个人考评结果等相挂钩,薪酬的确定依据和发放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每人领取津贴10万元(税前);非独立董事中,未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职务者,未领取董事津贴或薪酬;非独立董事中,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领取税前薪酬总额共计105.50万元。
(二)2025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1、锚定战略目标,以项目攻坚赋能高质量发展
2025年,董事会紧密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全面履行决策、监督与指导职责,扎实推进重点项目攻坚落地,为公司稳健发展筑牢根基。报告期内,召开
13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审议通过盐城大丰 H19#、东台 H4#/H6#海上风电项目由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先行投资事项,控股股东将其持有的相应股权委托公司管理,待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优先以公允价格向公司转让项目公司股权,降低公司投资风险和资金压力;督促经营层深挖经营促增效,全年项目开拓稳步推进,多个项目并网投产,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有序推进,与此同时,紧跟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脚步,所属3个光伏项目成功竞得省内首批机制电价,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2、健全制度体系,以深化改革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需要,立足最新证券监管和国资监管要求,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全面梳理并修订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共计26项治理制度、新制定1项制度、废止1项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各治理主体权责更加清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新增合规与风险管理职责,更名为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由其具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决策效能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3、践行 ESG 理念,以绿色治理助推可持续发展
公司董事会持续将 ESG 治理作为提升企业长期价值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
键驱动力,积极回应 ESG 信息披露监管新要求,进一步规范 ESG 报告的编制方式和内容,推动提升公司 ESG 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战略委员会”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调整,构建了以董事会为核心、授权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统筹的治理架构,从治理顶层强化战略协同。公司的 ESG实践成效显著,2025 年 Wind 评级升至 A级,荣获中上协“2025 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和中国证券报“国新杯·ESG 金牛奖百强”等荣誉。
4、重视股东回报,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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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在专注主业、提升业绩的同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拟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6月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4亿元。
5、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规范运作
2025年,公司董事会始终坚持把依法合规作为信息披露工作的底线红线,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则,牢固树立合规披露意识,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合法权益,以高质量信息披露助力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6、畅通沟通链路,做实投资者关系维护与赋能
董事会始终以传递公司价值、维护投资者信任为导向,在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下,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公司常态化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上证 e互动平台、公司邮箱等方式与投资者交流。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三次业绩说明会,并以“视频播放+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聚焦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提升互动交流;参加投资者集体交流反路演活动,联合兴业证券等组织“我是股东走进沪市上市公司江苏新能”投教活动,通过面对面交流、参观的形式,让投资者直观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情况,在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与投资者进行深度、高频的交流。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始终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为根本出发点,锚
定高质量发展核心方向,做好“十五五”战略开局部署,充分发挥治理核心与战
15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略统筹作用,聚焦新能源主业深耕发展,坚持规范治理、科学决策,持续提质增效、防范化解风险,凝心聚力推动公司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6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建)》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巫强)》《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永强)》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17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建)
作为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蔡建,男,1965年12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江苏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江苏公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任中国民主促进会江苏省委经济与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截至目前,兼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海融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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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方式是否连续两出席股东本年应出实际出缺席
次未亲自参(大)会的次席次数席次数次数现场通讯委托加会议数
10102800否3
历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制度,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会前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充分了解议案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会议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原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
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加会议次数缺席次数审计(与合规风控)委
550
员会提名委员会22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40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勤勉尽责,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调整委员会并修订议事规则等相关事
项进行了审议,通过深入分析议案与提供独立专业视角,审慎发表意见,致力于提升董事会决策的专业质量与效能。本年度本人对上述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或咨询、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的情况。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推进情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内部
19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审计机构开展交流,掌握审计工作进展,督促内审工作规范有序执行。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多次参加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会,进行充分沟通,督促审计机构按计划开展工作,有效保障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及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
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和交流,关注并回应投资者诉求,发挥独立董事独立客观的履职优势,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和有力保障下,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交流、与内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现场考察调
研、参与培训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时间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本人积极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2025年11月,本人作为南京禄口机场光充一体化项目 EPC 总承包开标现场观察员,全程参与开标流程监督工作,对公司项目管理流程有了更加深度的了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方位做好独立董事履职支撑,在日常工作中,认真筹备并提前发送会议议案等相关资料,及时答复本人疑问,为本人工作开展提供了便利条件,并积极协调参与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帮助本人提升履职能力,同时,公司购买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保险,降低了本人履职风险。公司董事长、经理层成员等重视与独立董事沟通,主动交流公司治理情况,听取并采纳本人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各项支持与协助,充分保障知情权,不存在妨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针对报告期内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审批程序的合规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监督。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交
20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认为各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所含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已经根据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进行了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地了解和审查,本人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1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补选覃空、乔兵为董事,选举陈华担任董事长、聘任乔兵担任总经理,经对有关候选人任职资格等方面的审查,本人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确定依据和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亦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忠实勤勉的工作态度,依法合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年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动态、重大事项决策进程及风险管控情况,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审议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在决策咨询、监督制衡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董事的独立立场与履职初心,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的了解与研判,加强沟通交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为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建
22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巫强)
作为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巫强,男,1979年11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专项资助等多项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获得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商务部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等多项科研奖励;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江苏省
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南京大学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获
得南京大学青年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截至目前,兼任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23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出席方式是否连续两出席股东本年应出实际出缺席
次未亲自参(大)会的次席次数席次数次数现场通讯委托加会议数
101001000否1
历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制度,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会前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充分了解议案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会议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原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原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加会议次数缺席次数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55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0战略委员会11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40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勤勉尽责,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调整委员会并修
订议事规则、公司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任期及2025年度经营业绩
责任书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通过深入分析议案与提供独立专业视角,审慎发表意见,致力于提升董事会决策的专业质量与效能。本年度本人对上述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或咨询、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的情况。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推进情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开展交流,掌握审计工作进展,督促内审工作规范有序执行。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多次参加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会,进行充分沟通,督促审计机构按计划开展工作,有效保障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及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
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和交流,关注并回应投资者诉求,发挥独立董事独立客观的履职优势,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等情况,在公司的积极配合和有力保障下,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交流、与内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参与培训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时间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方位做好独立董事履职支撑,在日常工作中,认真筹备并提前发送会议议案等相关资料,及时答复本人疑问,为本人工作开展提供了便利条件,并积极协调参与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帮助本人提升履职能力,同时,公司购买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保险,降低了本人履职风险。公司董事长、经理层成员等重视与独立董事沟通,主动交流公司治理情况,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各项支持与协助,充分保障知情权,不存在妨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5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针对报告期内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审批程序的合规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监督。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认为各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所含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已经根据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进行了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地了解和审查,本人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26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补选覃空、乔兵为董事,选举陈华担任董事长、聘任乔兵担任总经理,有关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确定依据和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亦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忠实勤勉的工作态度,依法合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年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动态、重大事项决策进程及风险管控情况,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审议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在决策咨询、监督制衡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董事的独立立场与履职初心,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的了解与研判,
27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加强沟通交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为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巫强
28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永强)
作为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冯永强,男,1985年10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起在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任职,现任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泰州分所主任及律师,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江苏省广西商会副会长,曾荣获“南京市2019年度优秀业务律师”、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等荣誉。截至目前,兼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8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29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出席方式是否连续两出席股东本年应出实际出缺席
次未亲自参(大)会的次席次数席次数次数现场通讯委托加会议数
10102800否1
历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制度,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会前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充分了解议案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会议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加会议次数缺席次数提名委员会22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40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勤勉尽责,对关联交易、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修订议事规则、公司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任期及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通过深入分析议案与提供独立专业视角,审慎发表意见,致力于提升董事会决策的专业质量与效能。本年度本人对上述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或咨询、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的情况。
(四)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30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推进情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针对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督促审计机构按计划开展工作,有效保障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及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
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和交流,关注并回应投资者诉求,发挥独立董事独立客观的履职优势,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的积极配合和有力保障下,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交流、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现场考察调研、参与培训等方式积极履职,现场工作时间符合有关监管规定。本人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2025年11月,本人作为南京禄口机场光充一体化项目 EPC 总承包开标现场观察员,全程监督开标流程,进一步强化对公司重大项目招投标及内控管理流程的监督与认知。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方位做好独立董事履职支撑,在日常工作中,认真筹备并提前发送会议议案等相关资料,及时答复本人疑问,为本人工作开展提供了便利条件,并积极协调参与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帮助本人提升履职能力,同时,公司购买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保险,降低了本人履职风险。公司董事长、经理层成员等重视与独立董事沟通,主动交流公司治理情况,听取并采纳本人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各项支持与协助,充分保障知情权,不存在妨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针对报告期内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审批程序的合规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监督。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交
31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认为各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所含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已经根据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进行了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2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补选覃空、乔兵为董事,选举陈华担任董事长、聘任乔兵担任总经理,经对有关候选人任职资格等方面的审查,本人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确定依据和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亦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忠实勤勉的工作态度,依法合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年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动态、重大事项决策进程及风险管控情况,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审议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在决策咨询、监督制衡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董事的独立立场与履职初心,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的了解与研判,加强沟通交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为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永强
33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3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次财务决算结果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现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汇报如下:
一、公司2025年财务决算情况
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87亿元,同比减少0.12亿元,降幅0.58%;
2、全年实现利润总额7.41亿元,同比增加1.01亿元,增幅15.73%;净利
润5.99亿元,同比增加1.01亿元,增幅20.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7亿元,同比增加0.91亿元,增幅21.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0亿元,同比增加1.02亿元,增幅26.85%;
3、2025年末资产总额179.71亿元;负债总额95.87亿元;股东权益83.85
亿元:其中股本8.91亿元,资本公积36.72亿元,盈余公积2.01亿元,未分配利润23.02亿元,少数股东权益13.15亿元。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2024年减(%)
营业收入2086839063.622099087067.33-0.58
利润总额740935687.77640203984.9615.73
净利润599000310.56497563008.3420.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7458165.84416884071.5221.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80496800.05378783832.6126.8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5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0476144.37989509274.7015.26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2025年末2024年末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069334770.556699541641.425.52
总资产17971249913.7617623746044.271.97本期比上年同期增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2024年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70.4721.2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540.4228.57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386.37增加1.01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6.995.79增加1.20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本期期末本期期末金上期期末数数占总资额较上期期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产的比例末变动比例比例(%)
(%)(%)
货币资金1547067929.638.611762391805.2410.00-12.22
应收票据1031139.180.01674983.700.00452.77
应收账款3461231046.4119.263088213217.2317.5212.08
预付款项3603313.280.022946973.400.0222.27
其他应收款494673084.962.75486479409.962.761.68
存货22969722.140.1318796938.810.1122.20
其他流动资产175334761.580.98156697906.520.8911.89
长期股权投资728990755.584.06680973705.373.867.05
固定资产9876586791.9654.9610103730470.3857.33-2.25
36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金上期期末数数占总资额较上期期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产的比例末变动比例比例(%)
(%)(%)
在建工程517063216.272.88292550869.231.6676.74
使用权资产630470903.183.51490155443.512.7828.63
无形资产57617232.650.3259118765.360.34-2.54
长期待摊费用1829242.710.012149866.490.01-14.91递延所得税资
90220139.310.5062954665.300.3643.31
产其他非流动资
362560634.922.02415911023.772.36-12.83
产
短期借款193117280.841.07173150654.170.9811.53
应付账款865210031.364.811003073346.985.69-13.74
合同负债252148.490.0014070285.230.02-93.81
应付职工薪酬11984076.070.0711139364.500.067.58
应交税费71060054.360.4065221984.100.378.95
其他应付款331095175.801.84149859429.840.85120.94一年内到期的
1108615808.526.17716303059.154.0654.77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863908.500.0054528397.160.03-80.92
长期借款5348866696.4329.765095783853.7728.914.97
租赁负债559531678.933.11491357745.382.7913.87
长期应付款1052632672.935.861959430043.0811.12-46.28
预计负债754143.420.004-100.00
递延收益43422200.710.2448653000.710.28-10.75
2、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37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科目2025年2024年较上期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086839063.622099087067.33-0.58
营业成本1043920539.971019625118.242.38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44572505.69140545036.832.87
财务费用206819841.61246568960.54-16.12
研发费用6130227.692156327.07184.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0476144.37989509274.7015.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7886691.14-831870636.42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5685724.12312732763.83-328.85以上数据及相关说明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38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编制依据、原则及范围
(一)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2026年度经营计划编制。
(二)依照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要求编制。
(三)合并范围包括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二、2026年度生产经营指标预算
2026年度,公司计划完成售电量约34.29亿千瓦时。
三、重大投资及筹资计划
(一)投资计划
2026年公司总投资计划为25.64亿元。其中:股权投资项目6个,计划投
资额6.87亿元;基建项目9个,计划投资额17.85亿元;技改项目60个,计划投资额3680万元;科技创新类项目13个,计划投资额1724万元;固定资产计划投资额3614万元;无形资产计划投资额65万元;数字化项目计划投资额115万元。
(二)筹资计划
预计2026年新增债务融资25.90亿元,归还债务融资14.56亿元,2026年末债务融资总额预计87.60亿元。同时,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9.10亿元中短期资金支持额度。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经营管理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6年度的业绩、投资等情况的预测或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
39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40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新能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4771520.43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914758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33721382.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6.35%。
2、本次利润分配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41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
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并且,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时,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拟聘任天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11月4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首席合伙人为郭澳。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衡共有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3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10人。
天衡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的收入总额为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980.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67.65万元。
2025年度,天衡为9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
8338.18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天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182.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42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2023年至今,下同)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
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人员4名)、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人员20名)、
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人员11名)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人员6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程正凤,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衡执业,曾于2018年-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于2024年开始重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盼盼,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福丽,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43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情况。
3、独立性
天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金额,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天衡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最终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4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现将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6年1-3
关联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关联交易2026年预月与关联人2025年实交易关联人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内容计金额累计已发生际金额类别原因的交易金额江苏省医药有采购医疗
300.005.4355.78
限公司商品向关联人江苏省国信集
采购团有限公司控采购商品20.0044.07180.58商品制的其他企业
小计320.0049.50236.37江苏省软件产
业股份有限公售电120.0010.4164.41司江苏国信能源
售电60000.002387.2661369.14向关销售有限公司联人考虑到公司2026年度与销售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商品江苏省国信集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开展
团有限公司控销售商品10050.003.121081.15
相关业务的可能性,2026制的其他企业年预计金额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进行预计。
小计70170.002400.7962514.69向关江苏射阳港发
提供劳务1500.00294.331156.02联人电有限责任公
45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提供司劳务江苏国信新丰
海上风力发电提供劳务2000.00237.95183.28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
提供劳务150.000.00100.70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小计3650.00532.281440.00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等
江苏省国信集接受劳务400.0032.27204.97团有限公司控股酒店江苏国信数智
接受劳务1000.0060.38523.67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关联紫金财产保险
接受劳务500.000.00156.65人提股份有限公司供的江苏省国信研
劳务接受劳务200.000.00134.21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集
团有限公司控接受劳务541.000.00383.97制的其他企业
其他关联方接受劳务5000.001043.922400.05
小计7641.001136.583803.52在关每日最高
359425.00125049.81116288.16
联人存款限额江苏省国信集考虑到公司2026年度与的财团财务有限公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务公司收取存款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
司存4500.00280.071047.22利息可能性,2026年预计金额款参照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在关新增借款70000.002055.0023230.00联人江苏省国信集
的《金融服务协议》的交
团财务有限公支付借款易限额,结合公司2026的财务公司利息及手6000.00272.97876.78年可能的业务需求预计。
司贷续费
46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款江苏省国信集租赁关联
200.000.00179.58
团有限公司方办公楼关联租赁关联江苏省国信集
人租方办公楼、
团有限公司控600.0026.9550.89赁土地及屋制的其他企业顶
小计800.0026.95230.47
合计522506.00131803.95209667.22
注:(1)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之间,额度可以进行互相调剂。
(2)在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前,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继续有效。
(3)公司与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包括2026年双方可能签署的2027年度电力市场交易合同金额上限。
(4)2026年度,公司在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除按上表中预计额
度执行外,同时遵守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关于每日最高存款限额、授信限额、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等约定。
(5)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的2025年1-3月实际发生金额为截至2025年3月
31日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的期末余额(不含未到期应收利息)。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35724800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吴本辉
47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2月22日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投资、管理、经营、转让,企业托管、资产重组、管理咨询、房屋租赁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江苏省人民政府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
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566.42亿元,净资产1284.85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7.63亿元,净利润110.77亿元。(未经审计)
2、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MA1N9RY76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邵衍伟
注册资本:204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09日
经营范围:电力燃料的采购、储运与销售;电力采购、输配与销售;天然气
采购与销售;能源输出系统、分布式能源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
相关经济信息及技术咨询;节能技术开发、推广、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钢
材、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五金、日用品、橡胶制品、仪器仪表、润滑油、
48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金属材料的采购、储运与销售;供应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控股股东: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0.67亿元,净资产2.33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6.56亿元,净利润0.11亿元。(经审计)
3、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6685112X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24楼
法定代表人:张书璟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4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控股股东:国信集团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59.33亿元,净资产31.74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4亿元,净利润1.37亿元。(经审计)
4、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
49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51352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8号-28五、八、十、十一、十五层
法定代表人:陈冬宁
注册资本:26613.439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年03月0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医疗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
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诊所服务;养老服务;
机构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医院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
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货物
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特种
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
50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光学玻璃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
业管理;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49.76亿元,净资产6.57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22亿元,净利润0.98亿元。(经审计)
5、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67357892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玄武区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吴小冬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5日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制售中、西餐)、游泳池、网球场(馆)、茶座、美
容美发、洗浴服务;百货销售;商务中心综合配套服务;物业管理;卷烟、雪茄、
烟丝零售;汽车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代收代缴水、电、天然气费;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1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0.55亿元,净资产0.05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27亿元,净利润0.0016亿元。(经审计)
6、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0140148699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射阳县临港工业区沿河东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吴江
注册资本:17830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0日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售电;热力生产、供应;粉煤灰、石膏、煤炭批发、零售;电力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通用设备、起重装卸设备维护及检修调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控股股东: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69.48亿元,净资产21.97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97亿元,净利润3.71亿元。(经审计)
7、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2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MAC2WHKB9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二期物联大厦6楼606室
法定代表人:李保洋
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0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控股股东:国信集团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88.87亿元,净资产17.80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75亿元,净利润0.36亿元。(经审计)
8、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20584585F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22号-29幢
法定代表人:吴新成
注册资本:19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5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电子产品、电子计算机及软件、集成电器、
通讯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国内贸易,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实
53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业投资,商品信息服务,科技培训;设备设施租赁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控股股东:国信集团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0.43亿元,净资产-14.11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34亿元,净利润-6.42亿元。(经审计)
9、江苏国信数智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数智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MADA9EPR7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8号和泰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章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02月0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大
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提醒通知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
5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通用应用系统;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
安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控股股东:国信集团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0.88亿元,净资产0.55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60亿元,净利润0.04亿元。(经审计)
10、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891849616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3号
法定代表人:陈加明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5月08日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
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并列第一大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最近12个月内曾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5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55.01亿元,净资产102.67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0.60亿元,净利润5.67亿元。(经审计)
11、江苏省国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国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MADP8U1PX6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61层C区
法定代表人:丁旭春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06月19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政策法规课题研究;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标准化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市场
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控股股东:国信集团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0.95亿元,净资产0.85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22亿元,净利润0.05亿元。(经审计)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依据历年来交易经验和合理判断,上述关联方均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其发生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56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关联方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采购医疗商品等;接受关联方江苏国信数智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化运维等服务;
向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售电;向关联方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等劳务服务;接受关联方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等
国信集团控股酒店提供的餐饮、物业、住宿、会务等服务;接受关联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的劳务服务;在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收取存款利息;向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借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借款、以借款人自有资产提供抵押/质押等方式借款)、支付借
款利息及手续费;向关联方国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租赁办公楼、土地及屋顶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在交易方式和定价政策等方面,同与非关联方进行的该类交易基本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年5月,公司与国信集团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所涉交易和服务中,双方应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保证这类交易和服务以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保证不因大股东的控制而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这类交易和服务中受到损害。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2023年5月,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
该协议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约定,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价格要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
三方所提供的同种类金融服务的价格,否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权选择其他第三方提供金融服务。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57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鉴于上述协议即将到期,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协议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新协议生效后原《综合服务协议》、《金融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上述两项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的顺利开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要回避本议案的表决。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58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由于经营需要和职能协调等原因,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需要发生生产、服务等方面的交易,2023年5月,双方就相互间提供的综合服务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综合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综合服务协议》”),约定了双方相互发生交易或提供服务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鉴于原《综合服务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与国信集团签署《综合服务协议》,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生效后原《综合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国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人信息
企业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35724800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吴本辉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2月22日
59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投资、管理、经营、转让,企业托管、资产重组、管理咨询、房屋租赁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江苏省人民政府
2、除上述关联关系和正常业务往来外,国信集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非经营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3、国信集团资信状况良好。
三、综合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综合服务协议》将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签署,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有关词语的含义
1、甲方:指甲方本身及其目前或将来拥有的附属公司,但不包括乙方及其
附属公司;
2、乙方:指乙方本身及其目前或将来拥有的附属公司;
3、附属公司:就甲方或乙方而言,指由各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组织或其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本协议的基本原则
1、在本协议所涉交易和服务中,甲乙双方应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保证这类交易和服务以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保证不因大股东的控制而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这类交易和服务中受到损害。
2、本协议项下的相关服务或供应均为非固定、非排他性的,乙方有权委托
第三方提供以上服务和供应。
60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3、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相互发生的交易或提供服务时双方必须信守的
基本原则及范围。对于交易或服务的具体内容,甲乙双方可在本协议基础上,通过具有要约和承诺性质的文件确定或另行订立相应的实施合同。
4、当非因本协议一方之过失而不能提供或不能完全提供本协议或有关实施
合同项下之交易或服务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以合理努力协助另一方从其他渠道获得相同或类似服务。
5、本协议一方经综合考虑和综合比较各方条件,有权选择对其最为有利的
交易条件,从第三方获取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服务,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终止该服务的通知。该交易或服务自对方收到该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后终止。
(四)综合服务的范围
1、甲方向乙方购买或销售产品、商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商品、软件、电力、碳资产等产品。
2、甲方向乙方提供或接受劳务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运维管理、股权托管、咨询等劳务或服务,餐饮、住宿、物业、水电、停车、会务等服务。
3、甲方向乙方租入或租出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土地、办公用房、储能容量租赁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授信、结算等金融服务,
由乙方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另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具体服务
内容、定价原则、交易限额等。
(五)提供服务的保证
1、甲方和乙方保证各自有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且本协议一经生效,对双
方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2、双方保证,其向对方提供的任何服务的方式及标准应以在本协议生效前
提供该服务的方式及标准为依据,但经双方协商一致改变并另外达成协议的除外。
61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3、双方保证,其向对方提供服务或商品的质量和水平不低于向任何第三方
提供该等服务或商品。
(六)费用的确定和支付
1、双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的费用应依据市场经济一般的商业规则公平、合理地确定。甲方承诺,不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制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2、在任何情况下,若甲方同时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本协议所提及的服务,则
乙方支付的该项服务费用不应高于甲方向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3、双方应就对方所提供的服务或商品,按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向对
方支付相关费用。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乙方对当年度的日
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乙方将按照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双方应按照经乙方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总金额进行交易。
(七)服务项目的终止
1、如能以优惠于本协议的条件从第三方取得任何一项服务,则乙方有权以
书面形式要求甲方以与第三方相同的条件提供服务,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接受甲方提供的该项服务。
2、如甲方在提供一项或多项服务时,严重违反本协议,经乙方书面通知后
在合理期限内不予更正时,乙方可拒绝接受该项服务。
3、如乙方在接受一项或多项服务时,严重违反本协议,经甲方书面通知后
在合理期限内不予纠正时,甲方亦可拒绝提供该项服务。
4、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得不中断或终止任何一项或多项向对
方提供的服务,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5、无论因何种原因中断或终止任何一项或多项服务项目,不应影响双方其
62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他服务项目及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
(八)协议的终止
1、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终止:
(1)任何一方因破产、解散或依法被责令关闭;
(2)双方均不再需要依据本协议(及对本协议所作出的修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方式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于本协议终止前已经产生的权利或义务。
(九)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及附属协议履行其义务时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1、本协议经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协议期满前,双方协商一致
并履行相应决策流程后可以续签本协议,此等协商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提出。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经营需要和职能协调等原因,公司与控股股东国信集团需要发生生产、服务等方面的交易,公司与其继续签署《综合服务协议》,约定双方相互发生交易或提供服务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保证不因大股东的控制而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这类交易和服务中受到损害。该协议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
63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议,关联股东需要回避本议案的表决。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6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关联交易概述根据《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2023年5月,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金融服务协议》”)。鉴于原《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其为公司提供存款、授信、结算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生效后原《金融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财务公司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56685112XE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24楼法定代表人张书璟注册资本250000万元成立时间2010年12月14日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经营范围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5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为公司的控(财务)公司与股股东,财务公司为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上市公司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人民政府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5933498416.1822941890313.65
负债总额22759069433.9619731259239.41
净资产3174428982.223210631074.24
2025年度(经审计)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13653078.32118095525.11
净利润137051659.8836202092.02
注:营业收入为扣除利息支出前的金额。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2025年度2026年1-3月
年末财务公司吸收存款
2251945.42万元1946599.51万元
余额年末财务公司发放贷款
1485207.00万元1463527.00万元
余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352474.92万元359425.00万元
高存款额度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161528.08万元116288.16万元
司存款金额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116288.16万元125049.81万元
司存款金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156680.40万元125049.81万元
高存款金额
66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0.15%-1.25%(小数点后0.15%-1.25%(小数点后款利率范围两位)两位)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528712.38万元539137.50万元
高贷款额度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29285.00万元42915.00万元
司贷款金额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42915.00万元44320.00万元
司贷款金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42915.00万元44320.00万元
高贷款金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2.10%-2.85%(小数点后2.00%-2.85%(小数点后款利率范围两位)两位)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乙方在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授信服务、结算服务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时,可根据本协议规定的内容,与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同协商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协议。有关协议的收费标准应与本协议规定的定价原则一致。
(三)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乙方吸收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
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限基准利率,也不应低于同期乙方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67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贷款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甲方
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利率,也不应高于同期乙方向任何相同评级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3、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
应不高于同期乙方向任何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乙方免予收取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的汇划费用。
4、其他服务: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也不应高于乙方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乙方免予收取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开立存款证明、资信证明和银行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一般性咨询顾问费用,但专项财务顾问除外。
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的价格要优于或不差于独立
的第三方所提供的同种类金融服务的价格,否则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有权选择其
他第三方提供金融服务。
(四)交易限额
1、存款限额
甲、乙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甲方与乙方之间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作出相应限制,乙方应协助甲方监控实施该限制,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高于甲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金额的20%。
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存款超出最高限额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转至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银行账户。
68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授信限额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给予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甲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金额的30%。企业授信可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
(五)双方承诺
甲方承诺:
1、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力争保持其良好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以保证乙方
所提供贷款等的安全性。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将设立适当的风险隔离措施,防止自身经营风险向乙方扩散。
2、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如变更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或者实行承包、租赁经
营、联营、合并、分立、合资、合作、解散、破产以及发生其他重大事项,应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也不会与其订立的其他协议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和)商业利益上的冲突。
4、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遵守乙方有关结算账户的管理规定。
5、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乙方承诺:
1、乙方在办理各项业务时,将提供快捷、优质、优惠的服务,并对甲方的
监督、质询和投诉给予高度重视和迅速妥善的处理。
2、乙方保证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相关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有关规定。乙方将设立适当的风险隔离措施,防止自身经营风险向甲方扩散。
69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3、乙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也不会与其订立的其他协议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和)商业利益上的冲突。
4、乙方在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和结算服务时,有义务保证资金
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保证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5、发生存款业务期间,为配合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风险评估的需要,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财务报告、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等有关资料,乙方年报应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当甲方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乙方的存款,以检查相关存款的安全
性和流动性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六)风险控制措施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或配合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
1、乙方任何一个监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2、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3、乙方发生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要信息系统
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
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乙方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责令整顿等情况。
5、乙方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
6、乙方出现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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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上述事项之一,甲方可采取下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工作:
1、要求乙方说明事项的原因以及提出防范、控制、化解的相应措施。
2、进行现场检查,开展风险评估。
3、要求乙方采取暂缓或停止放贷,收回资金,转让或处置资产等措施。
4、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5、甲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七)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及其变更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程序获得董事
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本协议期满时甲方如需乙方继续提供金融服务的,在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续签事宜前,乙方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原则继续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企业集团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资质。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前期交易的正常延续,有利于公司利用其金融服务平台,保障公司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该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重大风险,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要回避本议案的表决。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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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行业特点,公司拟制定《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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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
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括外部董事和内部董事。
内部董事指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董事。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薪酬管理。
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
7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挂钩。
第二章薪酬管理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五条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如果公司业绩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根据其工作性质及承担责任等确定,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根据股东会批准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再发放其他薪酬。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
1、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领取相应薪酬,不再额外
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
的绩效考核;
(三)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领取相应薪酬。
第七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
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应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做
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构成
第十条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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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是年度基本收入。
(二)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考核评价结果等相挂钩。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
价结果相联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与
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变化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第四章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
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职务并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按规定承担个人应承担部分。
第十四条独立董事的津贴在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季度发放。
第十五条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
第十六条公司可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
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76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的,按其实际任期、实际绩效等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
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
第二十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
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追溯适用自2026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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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推动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每人每年10万元(含税),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中,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领取
相应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或薪酬。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或薪酬。
(三)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是年度基本收入,根据任职岗位、承担的责任与风险、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考核评价结果等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具体金额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的考核结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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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
列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实际绩效等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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