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6证券简称:安记食品公告编号:2023-045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泉州市清濛科技工业区崇惠街2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4745653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62.694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肖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47456535 62.6941 0 0 0 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是否序号议有效表决权的当选比例(%)
2.01关于选举林肖芳为公司147456535100.0000是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林润泽为公司147456535100.0000是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林榕阳为公司147456535100.0000是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2.04关于选举周倩为公司第147456535100.0000是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是否
序号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3.01关于选举朱明华为公司147456535100.0000是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温从军为公司147456535100.0000是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张勇为公司第147456535100.0000是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是否
序号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4.01关于选举王天德为公司147456535100.0000是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朱艺政为公司147456535100.0000是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修改公司100100.0000000
章程的议案02.00关于董事会换100100.0000000届暨选举公司0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林肖100100.0000000
芳为公司第五0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林润100100.0000000
泽为公司第五0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林榕100100.0000000
阳为公司第五0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关于选举周倩100100.0000000
为公司第五届0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董事会换100100.0000000
届暨选举公司0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朱明100100.0000000
华为公司第五0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温从100100.0000000
军为公司第五0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张勇100100.0000000
为公司第五届0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关于监事会换1001000000
届暨选举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关于选举王天1001000000德为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朱艺1001000000
政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非累积投票议案第1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合(海口)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儒海、黄国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