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明华)
本人作为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朱明华,南开大学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注册会计师。现任 HashKey Group 首席财务官。本人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获委任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于2025年度报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
三、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现已调整为股东会,以下统称“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参加情况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本年应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参加董亲自出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式参加次次未亲自参事会次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会的次数数加会议数朱明华65510否2
(二)主持及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切实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025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1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独立董事专姓名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员会门会议
朱明华4/41/11/13/3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历次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为本人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业务进展、规范运作情况提供充足便利,协助安排各项会议及调研工作。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本人针对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及时进行交流,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主动关注年审进展情况,及时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年度审计的具体情况,并重点关注了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是否已经解决,公司内部审计监督是否到位、有效。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参加了股东大会及年度、半年度、季度业绩说明会,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就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参加会议、现场交流,听取公司有关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事项进展等情况汇报。
同时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报道,认真审阅财务报表,通过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保持与经营管理层、中介机构、董事会秘书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报告期内,本人除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外,也通过电话沟通、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中介机构、董事会秘
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及时提供履职所需的经营资料、财务数据、会议材料,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同时,公司主动向本人就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积极、充分的沟通,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0日,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分别对《关于公司子公司安记食品(香港)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林肖芳续租物业的议案》、《关于公司子公司安记食品(香港)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王秀惠续租物业的议案》,《关于关联方泉州市艾特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续租房屋的议案》进行审议,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续租物业的议案,是为了满足安记食品(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安记”)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香港安记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香港安记向林肖芳续租上述物业遵循一般商业原则,租金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双方拟签订续租物业的《物业租赁合同》遵循了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原则,合同条款和内容是完备和公平合理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审议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的《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对外担保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审核。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事项。
(六)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现场监督检查,公司存在部分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本人已监督、督促公司吸取教训并积极整改。除此之外,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积极回报股东,实施现金分红。我们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施完成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资金需求、
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及投资者回报最大化原则,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4月19日,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核,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其中独立董事的薪酬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
(九)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该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吕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提名、任免及聘任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相关董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十)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事项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林肖芳、林润泽、陈永安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83号)(以下简称“决定”),本人监督、督促公司根据决定的要求全面梳理会计核算及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情形,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同时,本人督促公司切实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保持了自身独立性,忠实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并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6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谨
慎、勤勉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职,深入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建议,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效能提升,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朱明华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