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6]25016170035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6]25016170035号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记食品”)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号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安记食品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公司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是安记食品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安记食品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关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专项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2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根据2015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9号文《关于核准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3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6442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65577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36557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验字D-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按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累计使用A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60188056.81元(本报告中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不包含发行相关费用及银行手续费支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全部结项,A股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A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基础上累计取得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25219399.43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5年12月7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303000000.00
1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36442300.00
二、募集资金净额266557700.00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60188056.81本年度使用金额暂时补流金额现金管理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5795.19
结余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永久流动资金金额31589042.62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5225194.62其他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同时,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
所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池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月21日,公司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池店支行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5年12月7日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报告期末余额账户状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3500101040026941于2019年注销泉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3511501046666664于2019年注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55680100100008153于2025年注销池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1014789143999于2023年注销分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9564.23万元。其中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5517.79万元;年产700吨食用菌提取物及1625吨副产品生产项目4046.44万元。公司第二届第六次董事会、第二届
第六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安信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资金9564.2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5年12月7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置换金额置换完成日期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金额
1、年产10000吨1:1
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7500.005517.795517.792015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26日生产项目
2、年产700吨食用菌
提取物及1625吨副14205.774046.444046.442015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26日产品生产项目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17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前述议案,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终止“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年产700吨食用菌提取物及1625吨副产品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的经营活动。
本报告期,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1589042.6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于2025年7月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到帐六个月后,仍存在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支出,再置换募集资金的情形,是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公司已提交整改报告,为了彻底纠正错误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重新修订了《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在募集资金到账六个月后仍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并置换的行为,今后有新增募的集资金业务将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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