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1证券简称:德宏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38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6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1888号(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7241564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65.968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秦迅阳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含恢复表决
12000564369.602526923401.56154971766528.8360
权优先
股)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含恢复表决权优先17071884299.015816851400.9773116660.0069
股)
3、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含恢复表决权优先17068664198.997116888410.9795401660.0234
股)
4、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含恢复表决权优先17071884299.015816910400.980757660.0035
股)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秦迅阳15993786292.7629是
5.02张宁15967945392.6130是
5.03刘勇15957944892.5550是
5.04付薏蒙15957945692.5550是
5.05陈明16344594894.7976是
6、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6.01洪林15983745092.7047是
6.02叶肖华15968544992.6165是
6.03陈福良16176534793.8228是(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地
13826142193.412726923406.573157660.0142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33923052095.778716888414.1231401660.0982议案》《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
43926272195.857316910404.128557660.0142交易预计的议案》
5.01秦迅阳2848174169.5363----
5.02张宁2822333268.9054----
5.03刘勇2812332768.6612----
5.04付薏蒙2812333568.6612----
5.05陈明3198982778.1010----
6.01洪林2838132969.2911----
6.02叶肖华2822932868.9200----
6.03陈福良3030922673.9979----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4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5、6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朱爽、谢昕辰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