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3证券简称:盛洋科技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
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近三年签署及复成为注册会开始从事上市开始在本所开始为本公司提姓名职务核过上市公司审计师时间公司审计时间执业时间供审计服务时间计报告家数徐德盛项目合伙人2015年2007年2015年4月4年超过10家郑振签字注册会计师2013年2011年2021年4月3年6家王其超质量控制复核人2001年1998年2009年7月3年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95万元,与2023年度提供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
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