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6证券简称:东方环宇公告编号:2022-044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集中竞
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李伟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2848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8%。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李伟伟先生出具
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李伟伟先生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26%。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持股数量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5%以上非第 IPO前取得:7086751股
李伟伟128480676.78%
一大股东非公开发行取得:5761316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李明6239958832.95%直系亲属关系
第一组李伟伟128480676.78%直系亲属关系
合计7524765539.73%—
1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计划减持竞价交股东计划减合理拟减持股拟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易减持名称持比例价格份来源原因
(股)期间区间
李伟伟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2/9/7 按 市 IPO 前取得 资 金 需
竞价交易减持,不
500000股0.26%~场价的股份求
超过:500000股
2023/3/6格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李伟伟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
(1)在公司 A 股股票(下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通过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集团”)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或环宇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3)上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至减持期间,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2(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李伟伟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
资金需求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李伟伟先生将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相关监管要求及承诺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
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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