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6证券简称:东方环宇公告编号:2023-032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良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同意公司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指标影响不大,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报备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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