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家家悦: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07 00:00 查看全文

家家悦 --%

证券代码:603708证券简称:家家悦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13584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关于核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号),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645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4500.00万元,期限6年。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146.03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353.9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100Z004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的募投项目为“威海物流改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为山东家家悦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将该项目募集资金17140.41万元投向进行变更(具体金额以实施时账户实际金额为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威海物流冷链建设及供应链提升项目”及“家家悦呼和浩特智慧产业园生鲜冷链加工中心项目”的建设,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全资子公司山东家家悦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家家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山东家家悦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家家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威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统称为《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5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金额(元)用途中信银行威海分行营业威海物流冷链建设

1811060101250188115070000000.00

部及供应链提升项目家家悦呼和浩特智中信银行威海分行营业

28110601011801881217101364776.29慧产业园生鲜冷链

部加工中心项目

合计171364776.29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实施主体山东家家悦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家家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乙方”,保荐机构简称“丙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

用于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飞龙、丁雪山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其他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1、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监会山东省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七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