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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家居: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7-1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709证券简称:中源家居公告编号:2025-037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30927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0927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30.927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俞乐平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3日,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6)。

4、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5、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4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并于2024年11月4日完成了2.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资本由12592.84万股变更为12590.24万股。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9、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授予价格授予股票数量授予激励对象授予批次授予日期(元/股)(万股)人数

首次授予2024年6月4日6.8992.8039

预留授予2025年4月29日5.8630.1649

注:上表中的授予价格、授予股票数量、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授予事项时点的数据。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情况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次解锁。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7月3日,第一个限售期为2024年7月3日-2025年7月2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30%。

(二)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售条件。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

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公司2024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16.02亿元,较2023年增长45.42%,以2023年为基数,公司2024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条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

以2023年为基数,公司20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9%以2023年为基数,公司2026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3%

注:“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

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35名激励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均为优秀/良好,其个人本次绩效考优秀/良好100%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

合格80%

不合格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30.927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已获授予限制性股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姓名职务

票数量(万股)票数量(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副总

张芸经理、财务5.20001.560030%

总监、董秘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核心骨干人员

97.890029.367030%(共34人)合计(共35人)103.090030.927030%

注:1、上表中“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含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转增部分股份;2、上表中不含因员工离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7月18日(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0.9270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司董事会将收回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

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139.1000-30.9270108.1730

无限售条件股份12480.000030.927012510.9270

合计12619.10000.000012619.100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解除限售

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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