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郁向军)
2025年,本人作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郁向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事务所从业时间28年,主要负责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拟上市公司 IPO 审计业务、国有企业改制及年报审
计业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业务及相关证券期货类审计、咨询业务。历任无为县食品公司干部、无为华廉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2年6月至2025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已届满离任。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基本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股东会2次,本人均出席
会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进行议案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独立董事姓名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郁向军5500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5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兼任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义务。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独立意见与建议。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与发
展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本人均出席会议,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议案的有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中介机构、其他独立董事进行讨论,对议案需要完善的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董事高管薪酬等诸多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委员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听取相关专题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工作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确保审计方案、审计重点、审计时效能够完整准确及时;认真学习监管部门关于
审计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关注审计重点事项。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会前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出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独立董事沟通机制,在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和关联交易等事项中,本人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同时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运营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情况。为了更加充分了解公司情况,本人在年度内与公司高管层进行了7次独立讨论,探讨公司战略、合规风控等相关事项,公司经营层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本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细心回答本人关注的问题,并认真听取本人意见和建议,为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做出独立判断提供了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公司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提名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合法规范,提名的董事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开展公司治理,
持续推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独立、客观的审议各项议案并及时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意见,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发表专业意见,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郁向军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