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3证券简称:密尔克卫公告编号:2024-046
转债代码:113658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部分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修改前修改后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实施积极的利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
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超过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
(二)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二)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化的现金分红政策:资者回报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策: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80%;
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
(三)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第一百六十条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
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
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董事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董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派发事项。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
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途和使用计划。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
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