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6证券简称:塞力医疗公告编号:2026-042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1310 号)A栋 A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37255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15.204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温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范莉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比例(%)
(%)
A股 33301960 98.7440 360265 1.0682 63314 0.1878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3371386 98.9498 260715 0.7730 93438 0.2772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3408443 99.0597 240282 0.7124 76814 0.2279
4、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A股 1936789 79.1433 415064 16.9608 95338 3.8959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 股 33211737 98.4765 433764 1.2861 80038 0.2374
6、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3280160 98.6794 362865 1.0759 82514 0.2447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3216703 98.4912 412939 1.2244 95897 0.2844
8、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3284136 98.6911 378582 1.1225 62821 0.1864
9、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3408227 99.0591 255298 0.7569 62014 0.184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2关于2025年度
20922607
利润分配预案85.527510.6540934383.8185
93815
的议案
3关于续聘会计
21292402
师事务所的议87.04199.8190768143.1391
99582
案
4关于确认公司
董事2025年度
19364150
薪酬及2026年79.142516.9615953383.8960
68964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议案2、3、4,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辰、王逸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