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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生物:海利生物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峻)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30 00:00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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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峻

本人作为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在任职期间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全面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于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客观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与持续发展。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曹峻,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工业大学助教,海口金盘美东工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会计,华源集团地毯有限公司会计,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4年11月

27日,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曹峻女士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会出席董事会情况独立董事姓情况名本年度应参加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次)(次)(次)次数曹峻7700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独立、客观、审慎的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依据多年实务积累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对董事会及公司的运作经营提出了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及重大事项的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均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制定及核实、发放都做了了解;关注公司定

期报告披露,与公司财务部及外部会计师进行沟通,并就相关问题与外部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在报告期内调整有关重大资产收购项目的估值以及后

续收购少数股东权益的事宜进行了深入了解,认为公司积极应对不利情况,尽可能的降低和减少了相关风险。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针对各项需要独立董事审查的重要事项,均认真审查并出席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变更暨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以上重大事项的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在其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就公司2025年度涉及的有关会计处理问题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每次股东会均有出席且参加每次的业绩说明会,积极解答股东相关问题,同时向股东提供公司的最新发展动态,重要决策影响以及面临的风险和挑战。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尤其是在公司进行监事会改革后,作为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参加培训及时掌握对独立董事履职的监管变化,深化对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理解,不断提高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日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相关会议材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为我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与我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我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重大资产购买调整暨关联交易情况1、我同其他独立董事审慎的事前审查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调整交易价格并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调整交易价格的事项有利于公司降低投资风险和业绩承诺

无法达成风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价格经评估后

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平、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我同其他独立董事审慎的事前审查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夯实、增强口腔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价格按评估后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平、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保持了稳定。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同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任的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同意变更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我同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能够严格遵守有关法规规定,严格控制和规范资金占用行为,未发生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六)相关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相关承诺方均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不履行或违反承诺的情况。我们将持续关注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敦促相关承诺方切实落实相关承诺。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2025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4项(其中年度报告1项,半年度报告1项,季度报告2项),临时公告65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我同其他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各项信息披露相

关制度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已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能做到事前充分了解,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建言献策,尤其在有关会计专业问题上帮助公司更为谨慎的评估和处理,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股东权益的维护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我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执行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事项充分给予关注,恪尽职守、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我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完善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

做出贡献,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峻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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